為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破壞河道的違法行為,保護河道生態環境,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暢通,有效發揮河道生態效益和安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遼寧省河道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現通告如下:
一、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河道管理范圍內亂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畜禽糞污,影響行洪安全、破壞生態環境,造成環境污染。
二、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堆放雜物(物料)占用河道。
三、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非法挖砂取土,禁止在堤身、護堤地內建房、開渠、打井、開墾種菜,種糧和種植其它一切作物。
四、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如發現向河道管理范圍內亂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畜禽糞污,堆放雜物(物料)占用河道等行為,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依法進行處罰,對阻礙執行公務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單位和個人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特此通告。
舉報電話:0416-3562226。
高新區農業發展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