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2日關于錦州市南山垃圾處理廠填埋封場生態修復配套工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進行審批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對錦州市南山垃圾處理廠填埋封場生態修復配套工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自公示公開之日算起。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通訊地址:錦州市松山新區福州街27號 郵 編:121000聯系電話:3882153
擬批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錦州市南山垃圾處理廠填埋封場生態修復配套工程項目 |
遼寧省錦州市松山新區南山 |
錦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河北景略環境影響評價有限公司 |
女兒河濱河路工程西起錦州市大外環,東至小凌河與女兒河交匯處的濱河路,道路全長8882m,規劃道路寬為20m,車行道15m,雙向4車道。分別與凌西大街女兒河橋、中央南街女兒河橋和云飛南街女兒河橋立交,通過匝道與橋梁引道形成互通,在桃園河口設置跨河涵洞一座。 南山垃圾場生態修復工程包括:南山垃圾場生態修復景觀、南山車行路及福州街大橋、南山至蘋果園道路三個分項工程。 1)南山垃圾場生態修復景觀工程:包括道路工程、綠化工程、給排水工程、供電工程等,總占地面積約70公頃。 2)車行路及福州街大橋工程:車行路共包括1、2、3號共三條道路和福州街大橋。工程內容包括道路工程、橋涵工程、雨水工程、照明工程和交通設施工程等。其中1號路長1602.35米,2號路長1688.07米,3號路長2594.98米。福州街大橋工程主線全長400 m,其中橋長260 m。 3)南山至蘋果園道路工程:南山至蘋果園路工程內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照明工程和交通設施工程等,道路長4700米。 |
運營期防治措施 (1)汽車尾氣 汽車尾氣污染物排放量的大小與交通量成比例增加,與車輛的類型以及汽車運行的工況有關。汽車尾氣污染物主要來自曲軸箱漏氣、燃油系統揮發和排氣管的排放,主要污染物有CO、NO2、THC。CO是燃料在發動機內不完全燃燒的產物,主要取決于空燃比和各種氣缸燃料分配的均勻性。NO2是氣缸內過量空氣中的氧氣和氮氣在高溫下形成的產物。THC產生于氣缸壁面淬效應和混合缸不完全燃燒。 引用《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公路建設項目》“4.11 環境空氣影響評價d)根據高速公路竣工驗收監測數據,雖然公路兩側NO2濃度高于全國監測NO2濃度的年日均值的混合平均值0.046mg/m3,但公路兩側的NO2濃度沒有明顯的超標現象,通常在路側50米范圍內即可滿足二級標準。監測數據同時表明公路兩側環境空氣中的CO含量通常在路側20米處即可滿足二級標準。” 根據上述分析,運營期汽車尾氣對區域環境空氣質量影響較小,僅局限在路兩側50m范圍內,可以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及修改單中二級標準要求。此外,道路兩旁進行了綠化,可進一步降低汽車尾氣對周圍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 (2)二次揚塵 汽車行駛二次揚塵排放量的大小與交通量成比例增加,與車輛的類型以及汽車運行的工況有關。本項目道路為瀝青混凝土路面,根據類比分析,車流量在50輛/h時,瀝青混凝土路面在距路邊下風向50m時TSP濃度為0.36mg/m3;距路邊下風向100m時TSP濃度為0.27mg/m3,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及其修改單中TSP的二級標準。在保持路面清潔和相對濕度的情況下,該路段的二次揚塵影響不大。 2、噪聲環境影響分析 (1)預測內容 交通噪聲主要由車輛動力裝置、車輛與地面和空氣間摩擦接觸產生。交通噪聲大小與單車聲功率、車流量、行駛速度,車型、路況等有關。交通噪聲具有不確定性,由于交通量、汽車種類、行駛速度以及一些偶發的駕駛員行為都直接影響交通噪聲的大小,故對于同一地點來說,在不同的時刻其噪聲聲級是變化的。距離道路兩側較近的村莊主要包括馬群溝、大道東、大道西、前甸子村、錦繡天地E區,根據交通噪聲預測結果,上述敏感點在本項目路線兩側達標位置的控制距離內,因此本環評建議在一類區路段限速20km/h,預計降噪5dB,噪聲影響能夠達到可接受水平。在車輛行駛過程中禁止鳴笛,嚴禁大貨車通行,嚴禁危險化學品車輛通行。 3、運營期水環境影響分析與防治措施 道路建成運營期,機動車輛行駛產生一定的污染物,積留在路面和擴散聚集在公路兩側,降雨時隨著雨水的沖刷帶入水體,致使水域污染負荷增加。 (1)公路路面徑流 通過對已建成公路路面徑流水質的監測調查表明,路面徑流污染物濃度高于公路兩側納入水體的污染物濃度,而公路兩側納入水體的水質又比距公路略遠的水體水質差,因此公路兩側的水體受機動車輛排放污染物的影響是明顯存在的。 公路路面徑流中可能含有的有害物質主要有:機動車尾氣中的有害物質及大氣顆粒物等通過降雨進入,路面的腐蝕、輪胎及路表面的磨損物、車輛外排泄物及人類活動的殘留物等通過降雨大部分匯集到路面徑流,污染物主要是懸浮物、油及有機物。 降雨沖刷路面產生的路面徑流污水,影響因素包括降雨強度、降雨歷時、降雨頻率、車流量、路面寬度和產污路段長度等。 (2)降雨路面徑流對水環境的影響 道路路面徑流中的各種污染物濃度應執行《遼寧省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21/1627-2008)中的表2標準要求。由表33可知,與該標準相比,除SS外,公路路面徑流污染物濃度一般不會超標。 運營期應加強公路的管理,對路面每天清掃、即時清掃,保持路面清潔,及時清除運輸車輛拋灑在路面的污染,減緩路面徑流沖刷污染物的數量,最大限度的降低公路路面徑流污染物SS對水體水質的影響。 |
松山新區環保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