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2026009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的規定,經初步查驗,不動產登記機構擬對下列不動產權利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七條的規定,現予公告。如有異議,請自本公告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不動產登記機構。逾期無人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將予以登記。
異議書面材料送達地址:錦州市高新區黃海大街46-3政務服務中心11號不動產窗口。
聯系電話:0416--5085754

登記機構:錦州松山新區(錦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住建交通服務中心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