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進一步完善黨員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保持和發展黨員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推動文明和諧幸福社區建設,根據《關于在全區開展“在職黨員進社區”活動的實施意見》(錦松山組發[2013]21號)要求,動監辦黨支部深入開展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積極探索在職黨員在居住地發揮作用這種有效途徑。
動監辦黨支部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后,本著組織安排與自愿服務相結合的原則,根據在職黨員從事職業、興趣愛好、技能特長、個人意愿和社區需求、服務崗位各方面因素,結合自身特長,至少認領1個崗位,利用業余時間以志愿服務的形式,積極參與社區公益活動。
在開展“在職黨員進社區”活動過程中,在職黨員積極參加居住地社區黨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主動為社區建設與發展出謀劃策,力所能及地為社區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為社區群眾服務。具體做到了“五個一”:
一是當好一名信息員。注意傾聽居民群眾的意見,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社區和有關部門反映,成為社區與居民、社區與政府溝通的橋梁和紐帶。
二是做一個好表率。樹立黨員的文明形象,講文明話,辦文明事,做文明人,以一個人帶動一家人,以一戶帶動一幢,推進社區的精神文明建設。
三是認領一個服務項目。結合自身的職業特點和個人特長,認領一個志愿項目,并服從社區黨組織的編組管理。
四是幫扶一戶困難群眾。在社區黨組織的統一組織下,根據在職黨員意愿和轄區困難家庭實際情況,組織成立幫扶小組結對幫扶生活困難戶,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幫扶活動,積極構建和諧社區。
五是提出一條好建議。在職黨員應主動深入基層,加強調查研究,努力為加快社區發展出主意、想辦法,力爭每名在職黨員每年向社區提出1條以上有價值的意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