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村衛生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等工作的進一步落實,區衛生局于10月16日召開村衛生室工作會議。會議由衛生局副局長主持,局機關相關工作人員及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的村醫生30余人參加了會議。
會上,衛生局具體負責工作人員對相關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是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務對象要求進行調整,本著“應管盡管”的原則,放寬限制,對診斷書不再做硬性要求;二是傳達了最新增加的結核病管理項目,因尚未有具體服務規范,初步要求各村醫生先初步掌握好轄區內結核病患者的基本信息,為下一步管理工作做好準備。同時對各村醫生工作中出現的疑問進行解答,并規定在本月26日至30日對各村衛生室進行公共衛生全年工作量的驗收工作,強調檢查內容。
最后,衛生局副局長做會議總結,對各村醫生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認識,引起重視,對未按要求完成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盡快抓緊時間完成;二是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要按照文件要求進行購藥、填寫門診病治等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