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來,松山國土分局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實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堅持耕地占補平衡制度,正確處理保護耕地與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用地的關系,建立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確保了耕地保護目標責任的落實。
首先,嚴格實行“占一補一”政策,實現了耕地保護目標化管理。年初,市政府與各縣區簽訂了耕地保護目標責任狀,縣區還將責任狀簽到了村委會、農戶,對基本農田的保護落實到了地塊,切實將保護耕地責任落實到了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其次,對征收征用農用地的,嚴格按照國家耕地保護制度規定的程序進行,對不符合征地條件的一律不予上報。再次,嚴格管理建設項目占用耕地,實行先補后占,補充耕地與耕地儲備庫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