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分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住建局:
依據市政府下發的《關于錦州市儲備土地成本、底價核算與確定的辦法(商業項目用地)(試行)》文件精神,現將《錦州高新區管委會關于落實商業項目用地市場價格調研工作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錦州高新區(松山新區)管理委員會
2022年3月17日
錦州高新區管委會關于落實商業項目用地
市場價格調研工作實施方案
從目前我市商業用地市場價格反饋情況看,商業用地評估值和基準地價遠遠高于市場能接受的價格,為使城市規劃功能盡早得以完善,現就我區商業項目用地(含商業建筑面積占地上計容建筑面積大于50%的用地)成本核算及出讓底價的確定制定實施方案。
一、政策依據
依據市政府下發的《關于錦州市儲備土地成本、底價核算與確定的辦法(商業項目用地)(試行)》文件精神,“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發展需要,商業項目用地的市場價格由屬地政府(管委會)組織市場調研,形成調研報告,同時將調研結果告知市自然資源局”。
二、組織機構
成立高新區管委會商業項目用地市場價格調研工作組,負責本區域內商業項目用地市場價格調研。組長由區管委會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區管委會分管領導擔任。成員單位由自然資源分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住建局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區住建局分管征收工作的負責同志擔任,辦公室負責協調溝通相關事宜。
三、實施步驟
(一)市場調研。根據市規委會會議確定的商業地塊,商業項目用地市場價格調研工作組組織召開專題會,組織3家以上開發企業對擬規劃出讓的項目地塊進行市場調研。
(二)征求意見。參與調研企業填寫擬出讓商業項目用地市場價格調研情況表,由商業項目用地市場價格調研工作組辦公室收集匯總。
(三)形成報告。商業項目用地市場價格調研工作組辦公室形成調研報告,加蓋區管委會公章后,上報至市自然資源局。
【文件解讀】
錦州高新區管委會關于印發《錦州高新區管委會關于落實商業項目用地市場價格調研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