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現將《錦州高新區2022年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工作,認真貫徹執行。
錦州高新區管理委員會
2022年10月12日
錦州高新區2022年利用綜合標準依法
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于碳達峰碳中和、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的決策部署,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等16部委《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產業〔2017〕30號)、《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以及《限期淘汰產生嚴重污染環境的工業固體廢物的落后生產工藝設備名錄》(工信部公告 2021年第25號)、《關于嚴格能效約束推動重點領域節能降碳的若干意見》(發改產業〔2021〕1464號)、《遼寧省2022年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方案》(遼淘汰組發〔2022〕2號)等文件要求,依法依規推進落后產能退出,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落實省第十三次黨代會關于推進高質量發展以及省委、省政府建設數字遼寧智造強省、做好結構調整“三篇大文章”工作要求,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鋼鐵、水泥、平板玻璃、菱鎂、煉化及煤炭、電解鋁、有色金屬、鉛蓄電池、制革、造紙、印染、輪窯制磚等重點領域落后產能為重點,針對錦州高新區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水平高的問題,重點抓好節能降碳,充分利用能耗、環保、質量、安全、技術等綜合標準,倒逼企業實施技術改造、使用先進技術裝備,加快落后產能依法依規淘汰退出。
二、重點任務
(一)能耗方面。要求區內24戶規上企業要嚴格執行能耗標準,對能效低于標桿水平的企業,督促其具備改造條件盡快實施改造,使低于基準水平的達到基準水平以上,在基準水平和標桿水平之間的企業,力爭達到標桿水平。對難以在規定時限通過改造升級達到基準水平以上的產能,通過市場化方式、法治化手段推動其加快退出。(區發展改革局負責)
(二)環保方面。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加強排污許可證管理,推進固定污染源自動監控“建管用”,嚴厲查處無證排污、超標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生態環境局松山分局負責)
(三)質量方面。以危險化學品、車載常壓罐體等14類產品為重點,開展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嚴格熱軋鋼筋、水泥以及高污染高耗能的危險化學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審批,對不滿足穩定生產合格產品能力的企業,堅決不予行政許可。對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區市場局負責)
(四)安全方面。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結合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等重點工作,對鋼鐵等重點行業“回頭看”,全面開展“鋼八條”等重點執法事項執法檢查,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予以處置。對排查出的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企業和危化企業依法予以停產停業整頓。(區應急局負責)
(五)開展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回頭看”。開展已關停退出落后產能和督導檢查反饋問題復查,確保落后產能沒有恢復和不能恢復。鞏固取締“地條鋼”成果,嚴防死灰復燃。10月30日前完成對鋼鐵、水泥、平板玻璃、菱鎂、煉化及煤炭、電解鋁、有色金屬、鉛蓄電池、制革、造紙、印染、輪窯制磚等13個重點領域落后產能再摸排、再清理,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所列“落后生產工藝裝備”,予以淘汰退出。(各街道、市農場、區農場)
三、政策措施
(一)執行階梯電價政策。執行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政策,對能效達到基準水平的存量企業和能效達到標桿水平的在建、擬建企業用電不加價,未達到的根據能效水平差距實行階梯電價,加價電費專項用于支持企業節能減污降碳技術改造。(區發展改革局負責)
(二)做好職工安置。指導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制定好職工安置方案和風險處置預案。落實促進自主創業、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和幫扶困難人員就業等各項政策,做好社保關系轉移和接續,按規定落實好社會保障待遇。加強職業介紹和技能培訓,增強失業人員的再就業能力。(區社發局負責)
(三)盤活土地資源。產能退出后的劃撥用地,可依法轉讓或由地方政府收回,地方政府收回原劃撥土地使用權后的土地出讓收入,可按規定通過預算安排支付產能退出企業職工安置費用。(區財政金融局、自然資源局松山分局負責)
(四)強化懲戒約束。對不按期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的企業,有關部門要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責令其停產或予以關閉,并采取妥善措施安置企業人員、保全金融機構信貸資產安全等;其產品屬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的,有關部門要依法吊銷生產許可證,督促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被依法終止的企業,生態環境保護部門要注銷其排污許可證;電力供應企業要配合地方政府依法停止供電。各相關部門將重點行業違法違規企業及未按期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雙隨機、一公開”比例和頻次,并通過“互聯網+監管”系統公示抽查檢查結果,實施協同監管。(區發展改革局、自然資源局松山分局、區財政金融局、區市場局、稅務局高新分局、區應急局、生態環境局松山分局負責)
四、組織實施
(一)強化信息公開。各相關部門要定期公告不達標應限期整改的企業名單(“黃牌”名單),以及經整改仍不達標、已依法關閉的企業名單(“紅牌”名單)。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要定期公告超標排放企業名單,以及超標排放情節嚴重的企業名單。各相關部門定期向市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協調小組辦公室”)報送違法違規企業名單,由小組辦公室通報各成員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市場局、區應急局、生態環境局松山分局、自然資源局松山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社會監督。暢通舉報渠道,強化舉報核查,各部門接到的舉報案件,屬于能耗、環保、安全、技術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類產能,按職責限期核查。實名舉報做到有報必查。對漏報、瞞報落后產能并經舉報或媒體反映核實的,將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追究各部門的責任。(區發展改革局、區市場局、區應急局、生態環境局松山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業務培訓。各相關部門加強對全區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指導,有針對性開展業務培訓,提高基層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加強對淘汰落后產能的政策宣貫,鼓勵企業主動淘汰落后產能,實現產業轉型升級。(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工作進度安排
(一)退出階段(11月15日前)
各街道、市農場、區農場在前期摸排基礎上,按照年度重點任務,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核實、明確今年淘汰落后產能需完成的工作任務和時間節點,并將擬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名單和擬處置措施納入《2022年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方案》,并于9月30日前將企業名單日報至市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11月1日前將本轄區鋼鐵等13個重點領域落后產能排查臺賬(附件1)及匯總表(附件2)報送區發改局。
各相關部門要按照相關規定,通過依法關停、停業、關閉、取締整個企業,或采取斷電、斷水,拆除動力裝置,封存主體設備等措施淘汰相關主體設備(生產線),使相應產能不再投入生產,或通過產能置換、改造升級淘汰落后產能。按規定做好落后產能退出的驗收、公告和檔案保存工作,及時將關停情況和落后產能驗收意見表(見附件3)以書面形式報市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11月15日前按照年度工作方案完成全年重點任務。(各相關部門)
(二)總結階段(11月16日到次年1月10日)
2022年12月10前,各相關部門要將各自負責領域內依法關閉退出的企業、設備及產能情況反饋至區發改局。
2022年12月30日前,區發改局要將2022年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總結報送市協調小組辦公室。(各相關部門)
【文件解讀】
錦州高新區管委會關于印發《錦州高新區2022年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