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細則(2023版)》《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級評審操作指南(2023版)》《關于印發<錦州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任務分解表(2023年終版)>的通知》相關要求,進一步壓實食品安全責任,從源頭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依據穩中求進,突出實效、應查盡查、分階段治理的原則,針對轄區內存在的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耕地實際情況,制定了《高新區耕地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錦州高新區管理委員會
2023年10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錦州高新區工管委辦公室 2023年10月26日印發
高新區耕地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辦法》《“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辦法實施細則》相關要求,進一步壓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從源頭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依據穩中求進,突出實效、應查盡查、分階段治理的原則,針對高新區(松山新區)內存在的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耕地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二十大報告”中推進綠色發展為導向,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以永續利用和生態環境不斷改善為目標,以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為前提;以“強化耕地土壤污染環境調查、評估、管控和治理修復”為重點,不斷改善耕地生態環境質量,切實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二、工作目標
排查整治轄區耕地周邊涉重金屬污染風險,制定治理方案,分階段治理,有效切斷耕地污染來源,化解耕地污染風險,讓老百姓吃得放心。
三、重點工作
(一)排查整治受污染耕地周邊水系底泥重金屬污染
開展受污染耕地周邊河流水體排查,根據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等數據,確定周邊存在受污染耕地的河流水系和地下水系。綜合利用XRF、采樣檢測等手段,評估耕地周邊河流水系底泥重金屬污染情況,依據排查評估結果編制治理方案,分階段治理。(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區農發局、區財政局、涉農街道)
(二)調查評估環境重點監管單位大氣重金屬沉降對耕地土壤的重金屬累積風險
對高新區耕地周邊涉鎘等重金屬大氣環境重點監管單位開展調查,在疑似受企業污染源大氣排放影響境內沿風向布設大氣重金屬沉降監測點位,評估大氣重金屬沉降對耕地土壤的重金屬累積風險。對耕地土壤的重金屬累積風險較高的企業,制定管控方案,實施管控。(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區農發局、區財政局、涉農街道)
(三)排查識別其他成因對耕地土壤的重金屬累積可能性
調查其他如農業投入品、畜禽糞污、交通污染等對耕地土壤重金屬累積可能性,以及地質高背景區土壤酸化引起的土壤鎘等重金屬活性增加等。分析重金屬污染時空變化規律,探討污染熱點,形成污染源排放清單及重點防控區域,精準防控耕地污染問題。(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三方公司)
四、進度安排
(一)排查階段(2023年)
完成全區耕地土壤污染源頭排查工作,形成高新區耕地土壤污染源頭排查整治清單。
(二)評估階段(2024~2025年)
完成轄區耕地周邊涉重金屬、水系底泥重金屬污染以及大氣重金屬沉降風險評估。
(三)管控治理階段(2025~2030年)
根據耕地土壤污染源頭污染風險評估結果,分階段管控或治理,有效切斷污染物進入農田的途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錦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松山新區)管理委員會主導,生態環境、農發、財政以及相關街道聯動,公眾參與,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明確工作目標、工作措施、部門分工、時間節點等要求,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方案落地取得實效。(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區農發局、區財政局、涉農街道)
(二)強化投入保障
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功能,創新資金籌集方式多渠道籌措資金,包括申請中央生態保護專項資金和債券資金等,用于對受污染耕地周邊涉重金屬、大氣污染物以及河流底泥污染風險開展監測評估以及后續的風險管控和治理工程。(牽頭單位:區財政局,配合單位:生態環境分局、區農發局、涉農街道)
(三)加強監督宣傳
建立目標考核機制,開展階段性績效考核和終期評估。加強耕地土壤污染的科學普及,輿論宣傳和技術推廣,讓社會公眾和農民群眾認識到耕地污染的來源和危害。大力宣傳耕地污染治理修復的意義,讓廣大群眾理解、支持、參與到耕地土壤修復治理工作中來,為推進受污染耕地修復治理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牽頭單位:區農發局、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屬地街道)
【文件解讀】
錦州高新區管委會關于印發《高新區耕地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實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