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經管委會同意,現將《高新區秸稈焚燒治理專項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錦州高新區管理委員會
2023年11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高新區秸稈焚燒治理專項行動方案
為保障2023年秋冬季及2024年春季空氣質量,有效防止秸稈焚燒污染,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組 長:朱旭東 黨工委書記
劉海成 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副組長:楊繼巖 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何 濤 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成 員:董大明 市果樹農場場長
齊漢旭 公安局副局長
李 華 區財政局局長
李在強 生態環境分局局長
吳海濤 區農業發展局正科職干部
畢樹強 區應急局局長
李大亮 紀工委副書記
劉 磊 松山街道黨工委書記
俞江寧 松山街道辦事處主任
趙 衡 凌南街道黨工委書記
陸浩然 凌南街道辦事處主任
李澤剛 區果樹農場負責人
二、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保護大氣環境、提高農業綜合效益為目的,按照“標本兼治,疏堵并舉”的原則,堅持行政措施、技術措施、經濟措施和法律措施相結合,全面禁止焚燒秸稈,進一步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實現環境質量的明顯改善和農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三、工作目標
積極推廣秸稈綜合利用,大力推進秸稈還田,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疏堵結合”的原則,強化秸稈“五化”綜合利用和禁燒管控,通過以用促禁、源頭治理、精準管控,消除秸稈焚燒隱患,確保重點管控時段“零火點”,轄區秸稈焚燒火點數量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四、責任分工
(一)加強秸稈綜合利用
1.深入推進秸稈綜合利用。12月底前完成秸稈綜合利用工作任務,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各街道農場應在11月15日前,完善秸稈收、儲、運體系,各村級單位根據種植面積合理設置收儲點,確保能夠存放所收儲的秸稈。(區農業發展局牽頭,各街道、農場負責)
2.全面加強秸稈源頭管控。建立秸稈離田包保責任制,統一部署秸稈離田工作,組織涉農地區開展秸稈離田滅茬,從源頭控制秸稈焚燒行為。建立以街道(農場)、行政村為單元的還田、離田臺賬,統計主要秸稈作物種植面積、秸稈產生量、離田量、剩余量、計劃離田時間等。統計需滅茬面積、完成情況、計劃完成時間等,力爭年底前做到秸稈應離盡離,并完成滅茬工作。(區農業發展局牽頭,各街道、農場負責)
(二)嚴格落實秸稈禁燒責任制
1.完善秸稈禁燒責任。各街道、農場立即對“秸稈禁燒、離田三級網格化管理責任體系”進行更新,每村三級網格(組)成員不少于10人,于11月15日前報生態環境分局,匯總整理后報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備案。(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各街道、農場負責)
2.簽訂禁燒責任書。各街道、農場應加強秸稈禁燒網格化管理,與各村級單位簽訂秸稈禁燒責任狀,將責任落實到人、到地塊,形成街道(農場)為主、村落實、組管片、戶聯防的工作機制,并建立巡查記錄檔案等內容。區、街道(農場)簽訂的責任狀生態環境分局負責上報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備案。(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各街道、農場負責)
(三)緊盯重點時段和重點區域
各街道農場要重點加強夜間、雨雪前、不利氣象條件期間和重點時段秸稈禁燒巡查,松山街道重點對巧鳥村、關家村、方家村、大管村方向及高速公路兩側;凌南街道關注桃園村;市果樹農場重點關注大架山方向。要組織人員每日開展巡查,實現“全域、全時段、全面禁燒”。(各街道、農場負責)
(四)強化秸稈禁燒巡查管控
1.加大查處力度。開展禁燒督查是確保禁燒取得實效的主要手段,按照部門聯合、形成合力,統一執法的要求,區成立秸稈禁燒工作督查組,對各街道(農場)、村秸稈禁燒情況進行督查。各村級單位網格員,深入田間地頭加強巡邏和檢查,發現焚燒現象立即予以制止,做到有火必查、有煙必禁,堅決控制第一把火。巡查中,對違法焚燒秸稈的農戶予以勸導阻止;對屢教不改、阻撓執法、情節嚴重的,協調執法部門堅決給予嚴肅處理。(生態環境分局,公安分局,各街道、農場負責)
2.嚴格實施禁燒巡查。區、街道(農場)網格長負責轄區滅火體系建設、滅火器材配備、滅火行動組織、指揮和核查工作;村、組級網格長負責火點的現場處置,巡查發現火點后確保30分鐘內撲滅。各地區要保持常態化巡查,及時發現并處置秸稈火點。接到秸稈禁燒管控指令后,各地區網格長帶隊加強巡查,每個村屯每日安排不少于5組秸稈禁燒員,全域全時段值守檢查,死看死守。重大活動時段、污染管控期間要確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處煙、不見一塊黑斑。(各街道(農場)負責)
3.強化科技監管措施。充分利用衛星遙感、無人機、高清視頻等科技手段,加強秸稈火點監測;對生態環境部和生態環境廳秸稈禁燒巡查衛星遙感平臺通報的疑似火點,屬地街道(農場)或村(社區)應組織巡查人員第一時間赴現場核實情況,并按國家和省的時限要求進行反饋。出現疑似火點,應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現場核查、撲滅火點,形成閉環管理。(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各街道、農場負責)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管委會對秸稈禁燒工作負總責,街道(農場)承擔秸稈禁燒工作的具體責任,村級單位承擔秸稈禁燒工作直接責任。主要領導要高度重視,親自研究部署,建立完善工作機制,對本地區秸稈禁燒工作統一組織、協調、督查、調度,切實抓好各項管控措施落實。
(二)強化督查巡查
成立秸稈禁燒工作督查組,在開展日常巡查工作的同時,對各街道、農場秸稈禁燒責任體系及網格化巡查監管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督查結果將在全區范圍內進行通報。
(三)強化宣傳引導
各地區要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秸稈露天焚燒的危害性以及秸稈綜合利用重要意義、政策措施和典型經驗,普及相關知識和技術。各行政村要在主干道及主街道顯要位置懸掛橫幅,張貼臨時性標語進行全面宣傳,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各行政村要利用村里廣播,安排禁燒宣傳員,對秸稈禁燒的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嚴厲的處罰措施每天要進行不間斷宣講,強化警示作用。
(四)嚴肅考核問責
按照《錦州市大氣污染防治量化考核辦法》,由市藍天辦對秸稈焚燒火點數據進行統計,結果報送市政府批準后,由市財政局從縣(市)區財政直接扣繳。每發現1處火點扣款30萬元,并按照《遼寧省秸稈焚燒防控責任追究辦法》相關規定的要求,所屬行政區域在出現重污染天氣和重大活動時期,根據省級巡查、督查發現的和生態環境部公布的秸稈焚燒衛星遙感監測火點信息,經調查核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追究責任:市級行政區1天內發現火點4起及以上的,由省政府進行追責;縣級行政區1天內發現火點3起及以上的,由市政府進行追責;鄉級行政區1天內發現火點2起及以上的,由縣(市、區)政府進行追責;村級行政區發現火點1起的,由鄉鎮(街道)政府進行追責。實施“一案雙查”制度,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