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經管委會同意,現將《高新區農業生產廢棄物回收處理長效機制》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錦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錦州松山新區管理委員會)
2024年3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高新區農業生產廢棄物回收處理長效機制
為加強全區農業生產廢棄物的回收處理工作,減少農業面源污染,改善人居環境,促進農業綠色高質量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農用薄膜管理辦法》、《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現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建立農業生產廢棄物回收處理長效機制。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完善農業生產廢棄物回收處理體系建設,建立1個鄉街級農膜回收站、2個鄉街級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站;26個村級農業生產廢棄物回收點,104個村級農藥包裝物回收籠,確保農業生產廢棄物回收處理體系正常運行。到2025年,廢棄農膜回收率達到85%以上,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80%以上,使我區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根治,進一步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明確回收范圍
農藥使用后被廢棄的與農藥直接接觸或含有農藥殘余物的包裝物,包括瓶、罐、桶、袋等;廢棄農膜主要指種植業收獲后,耕地表面殘留的農膜(含棚膜、反光膜)。
(二)制定回收工作機制
1.村級回收站工作機制。村委會負責組織本村轄區內遺棄的農藥包裝廢棄物、廢棄農膜的回收歸集轉運工作。加強對本村屯、田間地頭、河流、樹林等的流動巡查,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收集、及時送到村級回收站;負責做好對本村種植、養殖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農資使用量較大的農戶或涉農企業的排查、登記和政策宣傳工作;在全區每個村分別設置1個回收點,并設有明顯標識和配備相關回收設施。承擔轄區內農藥包裝廢棄物、廢棄農膜使用者主動交回和村級組織撿拾農藥包裝廢棄物、廢棄農膜的收集,安排專人做好回收記錄,按不同農時或本村實際情況,每周或每半個月將回收的農藥廢棄物、廢棄農膜運送到本街道回收站,每月至少不低于一次運送,特殊情況可不限次數。
建立土地流轉備案制度,各村對外來人員流轉土地進行排查,所有本村流轉土地必須到村委會備案,建立流轉臺賬,記載流轉戶姓名,聯系電話、流轉地塊、流轉面積的情況,并報街道備案。對流轉土地未備案,而造成農業生產廢棄物污染的情況由村負責清理。
2.鄉街級回收站工作機制。
(1)依托松山街道轄區內德友廢品收購站、潤豐農藥經營店、崔氏農藥經營店作為松山街道1個農膜回收站、2個農藥包裝物回收站,街道負責安排專人進行管理;按照農藥經銷有關規定,其他11個農藥經銷店,也都是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點。
(2)各街道承擔轄區內農藥包裝廢棄物、廢棄農膜回收和處置工作的組織、宣傳、管理職責。安排好具體工作人員和分管領導,負責摸清本地農藥、農膜使用量和標準地膜使用量,分別建立臺賬,堅持抓經常、經常抓,確保“應收盡收”。
(3)定期組織開展公益性撿拾活動。充分利用“環境衛生整治月”活動、“黨日+”活動等,組織街村兩級黨員、干部、群眾、志愿者開展“農藥包裝廢棄物、廢棄農膜公益性撿拾”專題活動,對轄區內遺存的農藥包裝廢棄物、廢棄農膜進行全面撿拾清理。
(4)加強回收站的管理。各街道回收站要做到回收的廢棄物包裝規范、分類明確、堆放整齊;回收臺賬、轉運臺賬記錄規范完整,并保存2年以上。
3.區農業農村局明確1名工作人員負責指導各街道農藥包裝廢棄物、廢棄農膜回收處理體系建設及運行的具體工作,聘請第三方負責定期轉運街道農藥包裝廢棄物至南山垃圾場,依法依規開展填埋進行無害化處置。
4.農藥、農膜回收(站)點工作機制。
農藥、農膜經營單位是本轄區銷售農藥產生包裝廢棄物回收的主體,承擔回收主體責任。全區共設農藥、農膜經銷處13個。
(1)農藥和農膜生產者、經營者應當按照“誰生產、經營,誰回收”的原則,履行相應的農藥包裝廢棄物、廢棄農膜回收義務,可以協商確定農藥包裝廢棄物、廢棄農膜回收的具體履行方式。農藥和農膜經營者應當在其經營場所設立農藥包裝廢棄物、廢棄農膜回收裝置或臨時貯存場所,不得拒收其銷售農藥的包裝廢棄物和廢棄農膜?;厥昭b置或臨時貯存場所要因地制宜、便民實用,要落實防滲漏、防雨淋、防流失等“三防”要求,在顯著位置張貼收集提示性信息,并加強回收裝置或臨時貯存場所的管理維護,妥善貯存農藥包裝廢棄物、廢棄農膜。農藥生產者、經營者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導農藥使用者及時交回農藥包裝廢棄物,減少回收的農藥包裝廢棄物中的殘留農藥。
(2)農藥、農膜經營者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廢棄農膜回收站(點)應采取身份證實名登記制度,記錄農藥包裝廢棄物、廢棄農膜的數量和去向信息,從源頭把控并做到有源可溯,同時建立回收臺賬,回收臺賬應當保存兩年以上。
(3)要記錄好農藥進、銷、存臺賬以及回收臺賬和轉運記錄并保持一致,不得拒收其銷售農藥的包裝物。
(4)要采取約束和獎勵相結合的方式引導農藥使用者及時交回農藥包裝廢棄物。如采取適當收取押金、再購藥折扣等約束措施和資金獎勵方式(建議瓶 200ml以上回收價格0.5 元/只、以下 0.3 元/只;袋 50g 以上回收價格 0.2元/袋、以下0.1元/袋)鼓勵使用者交回農藥包裝廢棄物,區農業農村局按 3000元/噸的價格對經營單位予以補助。
三、部門職責分工
區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農用薄膜使用、回收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用薄膜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農用薄膜生產指導工作;市場監管部門負責農用薄膜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生態環境部門負責農用薄膜回收、再利用過程環境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高新區農業生產廢棄物回收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劉海成 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副組長:楊繼巖 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何 濤 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組 員:陳德新 區工管委辦公室主任
康 娜 區宣傳政法群團工作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長
李 華 區財政金融局局長
陸浩然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趙 健 區科技創新與發展改革局局長
李在強 錦州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分局負責人
吳海濤 區農業發展局負責人
董大明 錦州南山農墾有限公司總經理
劉 磊 松山街道黨工委書記
俞江寧 松山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趙 衡 凌南街道黨工委書記
于士斌 凌南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李澤剛 區果樹農場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在區農業發展局,主要負責農業生產廢棄物回收處理的日常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部門聯動、協同推進,定期召開會議,并向黨工委、管委會匯報工作情況。
(二)加強督促檢查
將農業生產廢棄物回收處理工作納入各街道辦事處(農場)績效評價考核體系,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不定期對河道內外、田間地頭生產垃圾留存情況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轉屬地街道辦事處(農場),確保第一時間清運。
(三)加強資金保障
區農業發展局、各街道辦事處(農場)要將農業生產廢棄物回收處理經費納入本級預算,區財政部門保障資金按時下達,支持聘請第三方清運公司,定時清運,確保農業生產垃圾無留存。
(四)加強宣傳引導
各街道辦事處(農場)要積極宣傳貫徹固廢法、土壤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充分運用廣播、微信群等媒體,加大宣傳力度,采取懸掛固定標語,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廣泛宣傳農業生產廢棄物回收處理工作有關的政策和要求。
【文件解讀】
錦州高新區(松山新區)管委會關于印發《高新區農業生產廢棄物回收處理長效機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