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果樹農場、區直各相關部門:
現將《錦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商貿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錦州高新區管委會關于印發錦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高新管發〔2023〕25號)同時廢止。
錦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錦州松山新區管理委員會)
2025年3月4日
錦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商貿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和減少我區商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積極應對我區可能發生的商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通過編制商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建立高效、有序地開展商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機制,從而控制次生、衍生災害的發生,最大限度減少商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實現維護社會穩定的目
標。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21〕第88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019〕第708號)、《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007〕第493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原國家安監總局88號令,應急管理部2號令修改)、《遼寧省安全生產條例》《錦州市生產安全事故總體應急預案》《高新區生產安全事故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預案的規定。
1.3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把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我區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和其他重大安全事故;保證信息暢通,在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做到第一時間報告,做到及時發現、及時預警、及時響應,動用一切力量,整合資源,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
1.4適用范圍
預警啟動級別按安全生產事故突發事件的影響范圍、嚴重和緊急程度,分重大(I級)、較大(II級)、一般(III級)三級:一般(III級)指即將發生或可能發生造成職工或消費者1至4人重傷的安全生產突發事故;較大(II級)指即將發生或可能發生造成職工或消費者5至9人重傷或1至3人死亡的安全生產突發事故;重大(I級)指即將發生或可能發生造成職工及消費者10人以上重傷后或4人以上死亡的安全生產突發事故。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高新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設立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由管委會分管商貿的副主任擔任總指揮,應急局、投資促進與營商審批局局長任副總指揮。
成員:工管委會辦公室、宣傳政法群團工作部、財政局、街道、錦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社會事業發展局、市生態環境局松山分局、住建與交通運輸局、農業發展局、應急管理局、松山新區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和重點商貿企業負責人。
2.2主要職責
領導小組負責協調指導安全生產職責范圍內事故的應急處理;有權決定本預案的啟動和終止;對各類信息進行分析,并同時上報管委會。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信息的收集、核實、傳遞、通報,執行和實施領導小組決策,監督成員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措施;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積極協調提供緊急救援,承辦日常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分工,做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
2.2.1工管委會辦公室
負責傳達上級領導指示批示和總指揮、副總指揮的應急處置指令,收集、匯總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并根據相關程序進行上報和反饋;協助管委會組織處理相關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2.2宣傳政法群團工作部
負責組織和指導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新聞發布,正確引導輿論導向。
2.2.3財政金融局
負責保障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所需經費的安排和落實。
2.2.4街道
積極做好商貿企業的事故預防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工作,并負責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為災民或受難者家屬提供必要的生活援助,維護社會穩定。
2.2.5錦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負責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治安、警戒等工作;負責涉案人員的監控工作,維護社會安全秩序,做好遇難者身份鑒定工作,負責治安或刑事因素引發的商貿企業安全事故的偵辦,協助易制毒、易制爆、劇毒化學品轉移工作。
2.2.6投資促進與營商審批局
負責成品油市場日常規范管理、行政審批、發展規劃的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單位)處置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承擔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2.2.7社會事業發展局
負責調度全區醫療隊伍、專家等資源和力量,做好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受傷人員的救治和康復工作;做好現場救援區域的防疫消毒;為受傷人員和受災群眾提供心理衛生咨詢和幫助。負責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中受災人員臨時生活救助工作;負責協調處理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有關的工傷保險工作。
2.2.8市生態環境局松山分局
負責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現場及周邊的環境監測工作;負責組織因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引起的次生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2.9住建與交通運輸局
負責統籌協調各種工程搶險和搶修救援力量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做好因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建(構)筑物、燃氣等工程受損的搶險救援工作。
2.2.10農業發展局
協調做好因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造成農田污染的搶險救援工作,協助做好農村商貿企業生產事故。
2.2.11應急管理局
牽頭組織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督促商貿企業做好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匯總、報送工作;負責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應急救援隊伍和物資綜合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指導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并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負責組織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安撫和救助工作。
2.2.12松山新區消防救援大隊
負責撲滅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火災和組織人員搜救;負責火情的偵查;會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進行現場搶險;負責事故后對被污染區域的車輛、人員、裝備進行洗消、清理;參與相關事故的調查處理。
2.2.13其他部門或重點商貿企業
其他部門應按各自職責和指揮部的安排做好相關應急處置方面的工作。重點商貿企業要根據本預案的要求,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系,開展雙重預防機制的建設工作,協助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預警
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的險情或其他災害、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重要信息應及時報告;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開展隱患排查、信息報送和監測工作培訓,對于排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按照職責分工實施閉環管理,對于有關預警和事故信息要按要求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送,并向應急管理局和其他有關行業監管部門報告。
3.2預警預防行動
3.2.1應急值守
發布預警信息后,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隊等相關成員單位和有關街道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按指揮部的要求進行處置,并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加強事態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
3.2.2信息跟蹤
預警信息發布后,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急管理局要及時跟蹤可能發生的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展態勢,及時調整預警發布的信息。有關街道應及時報送事態發展情況,為指揮部提供詳實、及時的決策信息。
4.應急響應和救援處置
4.1應急響應
商貿企業發生事故后,及時組織研判,經確認為達不到一般及以上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但需要救援時,立即報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部應立即研判,認為有必要時,指揮部應啟動系統內應急響應,發布啟動應急響應的命令后,立即進入應急狀態,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各專業組立即集結,指導事故單位做好先期處置,并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2處置措施
按照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類別和處置工作需要,現場指揮部應采取一項或多項處置措施。
⑴應急處置
現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等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初步評估事故后果和事態發展狀況,迅速制訂人員搜救、險情排除、危險源控制、基礎設施搶修等應急處置方案,合理調配專業人員、搶險裝備和應急物資,并根據需求及時調整和補充,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2)人員疏散
現場指揮部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特點,明確疏散撤離的范圍和方式,做好人員疏散以及疏散集合點的治安管理、醫療衛生、物資保障等工作。
(3)現場管制
錦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按照職責在警戒隔離區邊界設置警示標志,并設專人負責警戒。交警部門對通往事故現場的道路實行交通管制,嚴禁無關車輛進入。清理主要交通干道,保證道路暢通。合理設置出入口,除應急救援人員外,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各街道做好配合工作。
(4)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的生產安全事故佩戴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5)醫療衛生救援
醫療救治組負責組織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
作,按照專業規程進行現場救治、防疫等工作。
5.后期處置
安全生產事故突發事故發生后,領導小組要積極配合開展對危及安全生產及人民生命財產的重大事故責任者的處置工作,做好突發事故現場監控、損失程度調查統計、評估核實、保險理賠、情況上報等工作。
6.保障措施
6.1裝備保障
指揮部要指導、協調專業應急救援裝備的調配,實現資源共享。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商貿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建立必要的救援物資儲備。
6.2應急救援隊伍保障
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隊伍以企業的專職或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為基礎,按照有關規定配備應急救援人員、裝備,開展培訓、演習,做到反應快速,常備不懈。消防救援隊伍是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重要的支援力量,其他兼職救援力量及社區群眾性應急隊伍是商貿企業事故應急救援的重要補充力量。
6.3資金保障
商貿企業應做好必要的事故應急救援資金和物資準備,應急救援資金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
6.4醫療衛生保障
社會事業發展局負責組織調度醫療專家隊伍和應急醫療救援隊伍實施醫療救治,并儲備醫療救治應急物資,開展醫療救援演練和公眾自救、互救醫療常識宣傳教育。
6.5交通運輸保障
交警部門及住建與交通運輸局要建立健全搶險救援免費快速通行協同保障機制,做好搶險救援車輛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公路通行服務保障工作。必要時,依法組織緊急動員和征調征用社會交通運輸工具。
7.應急預案管理
7.1宣傳、培訓和演練
指揮部辦公室要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知識的宣傳;開展應急專業技術人員培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合成作戰和快速有效反應能力。
商貿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做好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適時組織企業員工開展安全生產及應急救援知識培訓,提高員工自救、互救能力。
7.2預案制定與更新
本預案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上級預案變化適時修訂。根據預案實施中發現的問題,指揮部辦公室應組織補充、修訂和完善,報指揮部批準后實施。
8.附則
8.1本預案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文件解讀】
錦州高新區(松山新區)管委會關于印發錦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商貿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