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通訊地址:錦州市松山新區凱旋家園7-34號五樓 郵 編:121000聯系電話:3882181
擬批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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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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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凱美能源有限公司超級電容器生產建設項目 |
松山新區南站工業園區,東鄰香山南路,西鄰進永公司,南鄰102國道,北側為空地。 |
錦州凱美能源有限公司 |
北京華夏博信環境咨詢有限公司 |
錦州凱美能源有限公司在錦州市松山新區南站工業園區總投資6600萬元,建設年加工超級電容器3110萬只生產項目。項目占地面積為19367.79m2,建筑面積為21615m2。其中生產車間5015 m2,庫房、輔助生產用房6112 m2,辦公、職工宿舍、食堂10388 m2;購置自動卷繞機、對輥機連軋生產線、激光點焊機等國內外先進的超級電容器生產設備;同時,配置給排水、變電系統、照明、道路、綠化等輔助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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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設期間廢水、廢氣、廢渣和噪聲的管理: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經環保型廁所(與化糞池原理相同)沉降后經下水管網入松山污水處理廠處理;產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由施工方統一收集后送當地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指定地點進行處置。 施工場地周圍設不低于2.5米高的圍檔,施工道路硬化;專人清掃垃圾,產生的建筑垃圾全部送到當地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指定地點進行處置;運送物料的車輛采取覆蓋措施,施工場地經常灑水降塵,易產生揚塵的建筑物料置于簡易棚內或采取覆蓋措施;每日22:00時至次日6:00時禁止施工,確因工藝需要連續施工作業的,報環保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 2.運營期間廢水、廢氣、廢渣和噪聲的管理:使用合格的自來水和天然氣;產生的污水經化糞池自然沉降后由城市下水管網入松山污水處理廠處理。生活垃圾由施工方統一收集后送當地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指定地點進行處置。 項目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噪聲能夠符合(參照)《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1限值要求。 項目冬季取暖采用區域集中供熱。 3.環境監理及“三同時”管理:按照《遼寧省建設項目環境監理管理辦法》的規定,開展施工期環境監理。 4.嚴格執行主體工程與其相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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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萬達廣場建設項目 |
錦州市科技路南、昆明街西、學苑路北、漢拿電機廠西側 |
錦州萬達廣場投資有限公司 |
遼寧昌鑫環境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該項目總投資為100312.09萬元,項目總建筑面積13.20萬m2,其中:購物中心地上建筑面積10.2萬m2,購物中心地下建筑面積3.0萬m2,地上4層(局部5層),地下1層。主要建設內容:商業綜合樓一座,配套建設中心信息機房、室內外步行街等輔助工程和給排水、供電、供暖、消防等公用工程及相應環保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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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期間廢水、廢氣和噪聲的管理: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沉降后,經城市下水管網入錦州市污水處理廠處理;產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由施工方統一收集后送當地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指定地點進行處置。 施工場地周圍設不低于2.5米高的圍檔,施工道路硬化;專人清掃垃圾,產生的建筑垃圾全部送到當地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指定地點進行處置;運送物料的車輛采取覆蓋措施,施工場地經常灑水降塵,易產生揚塵的建筑物料置于簡易棚內或采取覆蓋措施;每日22:00時至次日6:00時禁止施工,確因工藝需要連續施工作業的,報環保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 2.運營期間廢水、廢氣和噪聲的管理:使用合格的自來水和天然氣;產生的污水經化糞池自然沉降后由城市下水管網入錦州市污水處理廠處理。 項目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噪聲能夠符合(參照)《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1、4類限值要求。配套設施在符合規劃、消防等相關部門要求的情況下,采取相應減振、隔聲降噪措施,保證其座落的配套設施(建筑)邊界噪聲達到(參照)《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1類限值要求。 項目冬季取暖采用區域集中供熱。 3.環境監理及“三同時”管理:按照《遼寧省建設項目環境監理管理辦法》的規定,開展施工期環境監理。 4.嚴格執行主體工程與其相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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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市松山新區環保局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