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對華為遼寧大區(錦州)云計算中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自公示公開之日算起。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通訊地址:錦州市松山新區管委會號三樓 郵 編:121000聯系電話:3882181
擬批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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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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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遼寧大區(錦州)云計算中心建設項目 |
大學科技園起步區西側,渤海大道東側 |
錦州北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
安徽省四維環境工程限公司 |
項目占地30畝,本項目總投資41667.74萬元。總建筑面積為20878.38平方米;其中云計算中心9965.16平方米,科研樓9965.16平方米,展示中心949.06平方米,柴發機房位于云計算中心一樓(內設7臺柴油發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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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期間廢水、廢氣、廢渣和噪聲的管理: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經環保型廁所(與化糞池原理相同)沉降后經下水管網入松山新區污水處理廠處理;產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由施工方統一收集后送當地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指定地點進行處置。 施工場地周圍設不低于2.5米高的圍檔,施工道路硬化;專人清掃垃圾,產生的建筑垃圾全部送到當地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指定地點進行處置;運送物料的車輛采取覆蓋措施,施工場地經常灑水降塵,易產生揚塵的建筑物料置于簡易棚內或采取覆蓋措施;現場使用預制混凝土;場地周邊進行綠化,同時禁止現場沖洗運輸等車輛,大風天氣狀況下停止施工;產生的噪聲設備遠離環境敏感目標一側,高噪聲設備采取簡易房等隔聲降噪措施,保證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達標排放,每日22:00時至次日6:00時禁止施工,確因工藝需要連續施工作業的,報環保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 2.運營期間廢水、廢氣和噪聲的管理:使用合格的自來水和天然氣;產生的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自然沉降后由城市下水管網入松山新區污水處理廠處理。 項目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噪聲能夠符合(參照)《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1、類限值要求。 產生的生活垃圾等一般固體廢物由當地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統一收集處置。 項目冬季取暖采用區域集中供熱、不另建燃煤鍋爐房。 3、本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與之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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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市松山新區環保局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