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部門、司法所: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成立遼寧省社區矯正委員會的通知》(遼政辦〔2021〕8號)和《錦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錦州市社區矯正委員會的通知》(錦政辦機〔2021〕7號)文件精神,加強對全區社區矯正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組織領導,區管委會決定成立松山新區社區矯正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社區矯正相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以及管委會的有關工作部署;加強對全區社區矯正工作的領導、檢查、督促和指導,統籌協調、研究解決社區矯正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社區矯正工作。
二、組成人員
主 任 郝家鑫 市公安局松山分局政委
副主任 陳德新 區工管委辦公室主任
吳海濤 區政法委(信訪辦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書記
成 員 李 華 區財政金融局局長
黃玉敏 市公安局松山分局副局長
史慧婷 區政法委副書記
趙 剛 區社會事業發展局副局長
王滴妮 區社會事業發展局副局長
王莉莉 區社會事業發展局副局長
杜宏雷 松山法庭黨組成員、副庭長
劉秀巖 松山檢察室黨組成員、副主任
陳 紅 區宣傳與群團工作部副部長
孫 達 區宣傳與群團工作部副部長
李志高 凌南司法所所長
張國輝 松山司法所所長
三、工作機制
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其職能由區政法委承擔,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吳海濤兼任。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委員會辦公室提出,按程序報批。
松山新區管理委員會
2021年4月8日
【文件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