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市果樹農場,各相關部門:
經管委會研究同意,現將《松山新區城市精細化管理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松山新區管理委員會
2021年10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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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松山新區工管委辦公室 2021年10月28日印發
松山新區城市精細化管理實施方案
為不斷提升城市管理水平,逐步建立健全精細化、科學化、規范化的城市管理體系,塑造整潔、干凈、文明、有序的松山新區新形象,依照《錦州市城市精細化管理實施方案》,結合全市城市精細化管理暨拆圍(違)覆綠工作動員部署大會精神和《錦州市城市精細化管理導則》,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城市管理工作的系列講話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城市管理精細化為著力點,把精細化管理的理念貫穿于城市建設管理各領域全過程,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便捷、精細、優質、高效的管理服務。
以創新“U型空間”精細化管理模式(即:對城市中兩建筑物外立面及其所夾平面街路所形成的“U型空間”實行三維立體化管理)為抓手,以市政公用設施、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城市容貌、拆圍(違)覆綠等五大專項治理行動為重點,進而構建權責明晰、服務為先、管理優化、執法規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體制,讓人民群眾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總體目標
開展城市精細化管理,明晰工作職責,夯實工作責任。遵循打造美麗、富饒、宜居濱城的建設理念,重點解決松山新區中心城區市容環境、城市秩序、餐飲油煙凈化、違章建筑清理整治、住宅小區服務提升等方面問題。完善城市功能,強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創造宜業、宜居、秩序井然的城區環境。
一是以完善城市功能為重點,開展南站區域區屬市政公用設施專項治理,實現城市持續健康運行。根據規劃補齊各類公用設施,保持各項市政公用設施齊全、完備,維修保養及時到位,日常運行科學規范,監督管理系統、智能;協調相關公用事業單位開展供水、供電、供氣、供暖和排水及污水處理等各類市政設施改造升級;完善設施數字化檔案等基礎工作,提高設施的使用功能、供應質量、穩定性和智能化水平。
二是以清理城市臟污為重點,開展市容環境衛生專項治理,實現城市環境面貌大幅改善。城市生活垃圾設施完備、收運及時,道路清掃保潔到位,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分類,治理市容環境衛生,保持國家衛生城市必備條件達標;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治理達到“八個百分之百”標準;加強住宅小區物業覆蓋、環境秩序、既有線路、小區道路、公共設施治理,實行精細化、智慧化管理,全面實行物業管理全覆蓋,做好智慧小區建設。
三是以提升城市美化為重點,開展南站區域區屬園林綠化養護專項治理,實現城市綠化水平顯著提升。按照園林城市建設要求,強化綠化日常維護管理,開展綠化提質;加強綠化養護和綠化設施治理,制止人為破壞綠地及附屬綠化設施,建設、改造綠地噴灌設施,在城市重要街路、廣場建設口袋公園、立體花壇、綠化雕塑等設施。
四是以整治城市亂象為重點,開展城市秩序專項治理,實現城市市容市貌整潔有序。對街路及兩側嚴格落實屬地網格化管理、門前“三包”責任;對露天燒烤、占道經營、流商散販、露天市場、戶外廣告牌匾,城市“五亂”實施治理,規范城市形象;公安部門加強靜態停車管理,規范、合理規劃停車場、施劃停車泊位,嚴禁占用慢車道、盲道、消防通道,治理占用道路、綠地違規停車行為。
五是以拆除城市違建為重點,開展拆圍(違)覆綠專項治理,實現城市視覺空間完整統一。對城區內違章建筑開展專項行動,做到應拆盡拆;以綠化美化、留白留璞增綠為重點,對不必要的建筑圍擋、短期內不具備開發條件的圍擋進行拆圍(違)覆綠,徹底改變和消除建筑圍擋藏污納垢的現象,改善城市視覺空間;建筑施工現場一律采用標準圍擋。
三、整治范圍
重點整治區域為:小凌河與女兒河之間主城區,規范整治區域為:松山新區內錦娘路沿線、南廣路沿線;南站周邊城區。
示范路(街)7條,分別為:市府路、科技路、成都街、云飛南街、中央南街、小凌河濱河路、女兒河濱河路;標準路(街)9條,分別為:長沙街、福州街、凌川路、武漢街、吉祥街、南廣路、錦娘路、昆明街、錦興路。
重點打造市府路(云飛南街至凌西大街)路段為我區城市精細化管理U型空間路段,確定長沙街為取締馬路市場后的整治標準路(街)。
四、主要任務
城市“U型空間”精細化管理模式,作為一攬子綜合治理工程,需要多部門協同合作、綜合整治。
(一)市政公用設施專項治理
1.城市道路治理。強化南站區域區屬區管城市道路及附屬設施管理,提高城市道路維修、維護和保養標準,確保城市道路路基穩定無沉陷、黑色路面平整無破損、方磚路面塊磚相接平順穩固無缺失、道路邊石穩固直順無變形、樹池邊框與人行道相接平整,樹池無裸露,路銘牌、指示牌、分隔帶及護欄保持整齊,排水設施完好。
實施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市政路燈治理。南站區域區屬區管路燈燈桿不傾斜,不缺失;路燈燈具完好,照明正常;路燈燈罩完好,無破碎和裂紋,保持燈罩的透光性。
實施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3.檢查井治理。南站區域區屬區管城市道路市政檢查井和雨水口安裝牢固并與路面平順相接,井體無沉陷、凸起,井蓋無缺失、破損、移位、震響等問題。
實施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環境衛生專項治理
4.環境衛生設施治理。完善環衛設施配置,垃圾收運、收集設施設備完好,生活垃圾轉運車輛配置合理、數量充足,房舍、設施及時更新維修,垃圾收集容器整潔密閉、擺放整齊、設置規范。
實施單位:區住建交通服務中心
5.道路清掃保潔治理。清掃保潔人員著裝規范、作業工具實用,垃圾清掃、清運及時,無揚塵作業,機械化清掃車輛定時規范工作,達到“十凈”標準。
實施單位:區住建交通服務中心
6.生活垃圾收運治理。應做到密閉運輸、日產日清,垃圾收集容器應密閉,箱體和周邊環境干凈整潔,做到無散落垃圾和污漬。
實施單位:區住建交通服務中心
7.生活垃圾分類治理。到2022年底,松山新區實現垃圾分類全覆蓋。
實施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8.城市除運雪治理。堅持“統一指揮、分級預警、強化督導、屬地負責”的原則,不斷創新工作機制、優化作業方式,構建科學預警、行動高效、規范有序的除運雪管理體系,達到規定時間內“雪中路通、雪停路暢”的標準。
實施單位:區住建交通服務中心
(三)園林綠化專項治理
9.綠化提質和秋季補植治理。結合“拆圍(違)覆綠”專項行動,精心謀劃城區綠化新補植工作,通過新建、改建綠地,實現建成區綠地率≥31%等關鍵指標滿足省園林城市建設標準。
實施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住建交通服務中心
10.綠化養護治理。無裸露地塊,樹木無殘缺、死株,草坪無干黃、枯萎,無種植農作物現象,綠地無人為占用、踐踏、破壞,綠化帶內無散落垃圾;根據植物生長習性定期開展整形修剪、灌溉排水、有害生物防治、松土除草等養護作業,樹木生長旺盛、樹形整齊美觀。
實施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住建交通服務中心
11.綠化設施治理。執法部門加強巡察管護,制止人為破壞綠地及附屬綠化設施,保障綠化成果。
實施單位:區住建交通服務中心
12.綠地衛生保潔治理。區屬區管綠地保潔人員統一著裝,綠化垃圾日產日清,綠化設施干凈整潔。
實施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住建交通服務中心
(四)城市容貌專項治理
13.建(構)筑物外墻立面治理。對城市建(構)筑物外墻立面的粉飾、清潔和違規搭設等開展治理。確保現有建(構)筑物立面保持外形完好、整潔,保持設計建造時的形態和色彩,符合街景要求,無臟污、破損、脫落等影響市容容貌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定期粉刷、修飾、修復;建(構)筑物頂部無堆放雜物、搭棚設架等行為;建(構)筑物立面及門窗無噴涂、刻畫和“小粘貼”。
實施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住建交通服務中心
14.主要街路清障治理。拆除主要街路征收拆遷遺留建筑物和構筑物;拆除廢置的鐵、水泥、木質等各類路桿和線桿;拆除各類廢棄線路,并安全規范懸掛,實現多桿合一規范管理。
實施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開發公司、運營公司
15.街路兩側違法行為治理。拆除街路兩側私搭亂建;拆除沿街擅自搭設的各種亭棚、圍欄、擅自飼養禽類的設施;清理店外加工和經營;清理店外、屋外沿街堆放雜物;清理店外占道修車、洗車;清理街路私設雜修攤點和移位經營;清理小張貼、各種違法違規噴涂;清理沿街商鋪內外立面宣傳字畫;清理私自占用公共場地、綠地置放設施和堆放物料。
實施單位:區住建交通服務中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16.露天燒烤治理。整治露天燒烤,合理規范店外擺桌經營,徹底整治店外吹炭,規范設置防煙塵設備。
實施單位:區住建交通服務中心、區生態環境分局
17.占道經營治理。整治占道經營商品、食品等經營行為;整治各類以開業、店慶等形式的占道促銷行為。
實施單位:區住建交通服務中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流商散販治理。整治城區街路各類流商散販,整治利用高音設備進行經營叫賣。
實施單位:區住建交通服務中心
19.露天市場治理。露天市場要達到“五有四無”即:有市場界限標志線、有公示牌、有廁所、有管理責任人、有專職衛生保潔員;無延時經營、無超范圍經營、無擅自開辦占道市場、無清掃不及時和不徹底的問題標準。
實施單位:區住建交通服務中心
20.戶外廣告牌匾治理。整治擅自在燈桿、電線桿上設置路旗廣告;整治未按規定設置牌匾、燈箱等廣告宣傳設施。
實施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住建交通服務中心
21.智慧物業建設。住宅小區物業管理3年全覆蓋,物業管理居民滿意率全面升級,智慧物業管理系統安裝率3年內達到50%以上。
實施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住建交通服務中心、凌南街道、松山街道
22.住宅區環境秩序治理。無“五亂”(無亂貼亂畫、無亂潑亂倒、無亂拉亂掛、無亂搭亂建、無亂停亂放)問題;無禽畜散養現象。
實施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公安分局、區消防大隊、區住建交通服務中心、凌南街道、松山街道
23.住宅區既有線路治理。各類架設管線符合規定,對各種既有線路集中入管或打捆規范整治,嚴禁私拉電源線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實施單位:區公安分局、區消防大隊、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凌南街道、松山街道
24.住宅區環境衛生和公共設施治理。垃圾收集、轉運設施密閉潔凈,符合分類要求,垃圾日產日清,無衛生死角,樓道內潔凈、無亂堆亂放雜物;住宅區內公共娛樂、健身休閑設施完好,座椅(具),書報亭、郵箱、報欄等設施整潔統一。
實施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住建交通服務中心、凌南街道、松山街道
25.住宅區小區道路整治。小區出入口設置平面示意圖,主要路口設有路標;小區內道路平坦完好,步道方磚無破損,井蓋無缺損,路燈設施完好,排水無堵塞外溢現象;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規范。
實施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住建交通服務中心、凌南街道、松山街道
26.病媒生物防治。設置有效的滅鼠毒餌站,定期投放鼠藥,堵塞鼠洞;夏季定期開展蚊蠅消殺,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
實施單位:區社會事業發展局、凌南街、松山街道
27.施工現場圍擋和揚塵治理。達到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工地濕法作業、地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懸掛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公示牌、安裝PM2.5和PM10在線監測儀均為百分之百的要求。加大對渣土運輸車輛車廂改造苫蓋,探索建立智慧化工地管理平臺,通過建立調度平臺、終端可視化、監管信息互動等方式,用技術監管代替人工監管,實現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揚塵治理全方位、全覆蓋動態監管。出臺新的施工現場圍擋管理規范。
實施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生態環境分局
28.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現場治理。參照施工現場揚塵治理及垃圾清運管理規定執行。
實施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生態環境分局
29.靜態停車治理。合理規劃停車場和停車泊位,擴充停車資源。加強停車秩序管理,優化路內停車泊位,增加禁停標志,靈活設置分時段泊位和臨時停車位,定期維護道路停車泊位標識標線,保持清晰有效;強化違法停車治理,依法整治占用停車位現象。
實施單位:區公安分局、松山交警大隊
(五)拆圍(違)覆綠專項治理
30.拆除違建。全面摸清轄區內違章建筑的基本情況,準確掌握需要拆除區域的地類、性質,統計需要拆除的位置、拆除面積、綠化面積等主要數據,統計違建拆除的權屬,確定拆除范圍。
實施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31.拆除圍擋。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開展圍擋拆除工作,對不必要的建筑圍擋、短期內不具備開發條件的圍擋進行拆圍(違)覆綠,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切實采取有效措施,逐個破解難點重點,確保拆除工作順利完成。
實施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開發公司
32.復綠施工。按照作業設計,對拆除地塊進行清理整地;苗木選擇以鄉土樹種為主,喬灌結合;按期完成栽植并做好后期養護和管理。
實施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五、實施步驟
(一)百日攻堅階段。從現在起到2021年底,利用大約100天的時間,完成三項工作任務:(1)拆除違章建筑,恢復城市容貌,屬地街道、市果樹農場、區果樹農場要對本轄區的違章建筑進行認真排查,堅決予以拆除,恢復城市秩序;(2)除圍擋,提升城市形象,對城市建筑圍擋進行拆除復綠,建設綠色城市;(3)確定試點,開展“U型空間”集中治理,進一步確定“U型空間”試點路段(單元),制定試點方案,并報錦州市城市精細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后,進行集中治理。
一是明確目標。以問題為導向,對不同類別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設施和管理內容、對象實行層級式細化分類;對市政公用設施、環境衛生治理、園林綠化管理、城市容貌整治、拆圍(違)覆綠行動的各項任務,實行量化指標考核,明晰職責,明確目標,列出目標清單,形成全方位、分專業、可量化的“U型空間”精細化管理目標體系。
二是宣傳發動。突出宣傳重點,圍繞“五大專項治理行動”開展全覆蓋、高頻次宣傳,利用傳統和新型媒體,針對當前城市管理和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主動釋疑解惑,做好正面引導。及時總結推廣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發現的好經驗、好做法,利用微信公眾號,沿街LED電子屏等進行宣傳,營造推動城市精細化管理的濃厚社會氛圍。
三是集中整治。集中開展“五大專項治理行動”百日攻堅,并取得階段性整治成果,達到城市面貌大幅改善、城市治理科學規范。開展城區復綠、秋季二次補植、裸露地面治理、違建拆除后復綠、拆圍見綠等治理工作,明確工作目標、治理內容、治理范圍、工作標準、責任分工、驗收標準、督查考評及結果運用等內容,開展多方面、清單式、集中化專項治理行動。
四是檢查驗收。檢查驗收工作先由區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區內驗收,區內驗收合格后報請市領導小組綜合驗收。在整治工作中,采取邊整治、邊檢查、邊驗收、邊完善的辦法,形成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立行立改的快速聯動工作機制。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日常檢查和整治結果進行綜合評估后,報領導小組審定。留存好影像資料,主動配合市領導小組綜合驗收。
(二)全面推行階段。2022年底前,針對“U型空間”試點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研究解決辦法,完善工作措施、總結經驗,鞏固提升工作成果,形成一套成熟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建立健全法律法規、工作標準和相關制度,規范運行管理,構建城市管理運行體系。
(三)長效治理階段。到2023年,按照全市統一規劃,基本實現城市常態精細化管理,長效機制基本建立。形成層層包保、人人有責的監管局面,建立“五制”長效機制,即:總路長監督制(區主管領導包保監督市區主街主路)、日常巡視制(各責任單位開展日常巡視巡查)、專業修復制(各責任單位發現問題,第一時間快速反應、迅速整改)、網格員日常監管制(利用網格化開展日常巡查管理)、平臺監測制(利用城市管理智慧化平臺,將相關內容迅速反饋至責任單位)。全面落實城市精細化管理責任制,逐步建立標準化的城市管理監督機制,實現城市精細管理常態化發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松山新區市城市精細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任組長,管委會分管城市建設工作的副主任任副組長,各分管單位、屬地街道及農場負責人為成員。
區城市精細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趙健(兼任),副主任紀作學(兼任)。領導小組主要負責整治工作的具體組織領導,協調解決整治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調度、督辦各專項治理行動。
(二)建立路長路隊制
落實城區主街路路長路隊責任制,相關部門負責人為路長,相關單位成員為路隊成員的包保工作機制。
全面推動網格化工作規范化建設,通過網格“路長制”,充分發揮領導干部路長、路隊作用,實現路隊員、網格員、執法隊員多層聯動。“路長、路隊制”是“路長、路隊成員”在自己包保的街路,發現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時處理或協調相關責任部門,對責任路段的街面、“門前三包”(包環境衛生、包美化綠化、包市容秩序)、出店經營、占道經營、亂拉亂掛、亂停亂放、亂搭亂建,揚塵、噪音、餐飲業污染、排水排污等實施全面綜合管理。
(三)明確責任分工
進一步理順層級權責,合理劃分管理邊界,解決和避免職能交叉等問題。在明確部門責任分工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共同巡查、聯合執法、案件移交、互為見證等多位一體的城市管理協同工作機制,形成整體合力。
(四)嚴格考核監督
各責任部門負責人是責任路段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要切實履行職責,認真研究細化城市管理的各項措施,做到一街一策,要堅持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管理一線,區辦公室(督考辦)要加強對城市管理的督促檢查和跟蹤問效,把城市精細化管理工作納入全區相關單位績效考核內容,每半月通報一次督查情況,發現問題應不少于兩個。區紀檢監察部門要嚴肅查處違規辦事、徇私舞弊、推諉扯皮、弄虛作假等行為,實現監督有力,確保各單位履職盡責。
(五)強化輿論宣傳
區宣傳部門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宣傳教育作用,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宣傳工作,用好“松山之窗”微信公眾號,設立城市精細化管理專題專欄,大力宣傳城市精細化管理理念。同時借助執法車輛車載廣播,不斷播發城市精細化管理工作的倡議書,使廣大市民形成遵守秩序、愛護環境、維護城市形象、自覺遵守城市管理規定的良好習慣,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六)落實整改資金
區財政部門和各相關單位,要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積極籌措資金,積極爭取專項扶持等政策支持,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城市精細化管理工作,保證各項整治任務落到實處。
(七)主動接受監督
對市民通過信訪、12345等平臺反應上來的城市精細化管理方面的投訴舉報,要高度重視,快速反應,認真核查,快速辦理,并及時向社會公開。利用好區住建交通服務中心“城管110服務熱線”(0416-3880222),及時收集民情民意,反饋處理市民訴求,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優質的服務,接受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計劃開通“松山智慧城管”公眾號,市民可以通過掃描街路精細化管理公示牌上的二維碼,第一時間獲得該處街路相關配套設施、構件的管理養護單位,并可實時互動,將發現的城市管理問題及時反饋我區智慧城市管理辦公室,由后臺工作人員及時聯動相關部門處理,并通過微信公眾號及時反饋處理結果。
附件:1.松山新區城市精細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松山新區城市精細化管理路長、路隊制責任分工表
附件1
松山新區城市精細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王 巖 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副 組 長:楊繼巖 管委會副主任
成 員:王俊嶺 市公安局松山分局局長
趙 健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綜
合行政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
陳德新 區工管委辦公室(督考辦)主任
楊 靜 區宣傳與群團工作部分管日常工作
的副部長
楊春光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祖喜明 市生態環境局松山分局局長
勾慶宏 市自然資源局松山分局局長
李 華 區財政金融局局長
康 娜 區社會事業發展局局長
孔祥江 區應急管理局局長
黃 平 松山消防大隊隊長
楊 輝 松山交警大隊隊長
吳海濤 凌南街道辦事處主任
俞江寧 松山街道辦事處主任
董大明 市果樹農場場長
紀作學 區住建交通服務中心黨委書記
區城市精細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趙健(兼任),副主任紀作學(兼任)。主要負責整治工作的具體組織領導,協調解決整治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調度、督辦各專項治理行動。
附件【松山管發43號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