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州市養老機構服務質量星級評定標準分為必備項和評分項兩個部分,其中必備項有一項不符合即取消本次星級評定申報資格;評分項總分1000分,包括四大類內容,分值分別為:養老機構安全300分、服務350分、管理200分、設施設備150分。一星級評分不低于450分且每一項得分不低于該項總分的40%,二星級評分不低于550分且每一項得分不低于該項總分的40%,三星級評分不低于650分且每一項得分不低于該項總分的40%,四星級評分不低于750分且每一項得分不低于該項總分的40%,五星級評分不低于850分且每一項得分不低于該項總分的40%。
必 備 項
序號 |
必備內容 |
具體要求 |
一星級 |
二星級 |
三星級 |
四星級 |
五星級 |
1 |
建筑面積中通過消防驗收的面積 |
—— |
—— |
—— |
不小于4000m2 |
不小于5000m2 |
2 |
護理員與入住老人配比要求 |
與全護理服務對象配備比例不低于1:8 |
與全護理服務對象配備比例不低于1:7 |
與全護理服務對象配備比例不低于1:6 |
與全護理服務對象配備比例不低于1:5 |
與全護理服務對象配備比例不低于1:4 |
3 |
院長、副院長學歷要求 |
初中或以上 |
初中或以上 |
大專或以上 |
大專或以上 |
大專或以上 |
4 |
配備專業人員要求 |
—— |
—— |
至少配有1名社會工作者指導開展社會工作服務 |
每200名老年人(不足200人按 照200人計算)至少配有1名專職社會工作者指導開展社會工 作服務 |
每200名老年人(不足200人按 照200人計算)至少配有1名專職社會工作者指導開展社會工 作服務 |
5 |
設獨立衛生間的老年人居室占居室總數的比例 |
—— |
—— |
≥50% |
≥60% |
≥90% |
6 |
養老機構入住率 |
≥30% |
≥35% |
≥40% |
≥45% |
≥50% |
7 |
就餐功能區域要求 |
設置含就餐功能的區域 |
設置含就餐功能的區域 |
設置含就餐功能的區域,面積 ≥80平方米 |
設置含就餐功能的區域,面積 ≥100平方米 |
設置含就餐功能的區域,面積 ≥150平方米 |
8 |
康復區域要求 |
—— |
—— |
設有康復區域,總面積≥50平方米 |
設有康復區域,總面積≥100 平方米 |
設有康復區域,總面積≥150 平方米 |
9 |
提供的服務項目 |
包括但不限于出入院服務、生活照料服務、膳食服務、清潔衛生服務、洗滌服務、醫療護理服務、文化娛樂服務、心理 /精神支持服務、安寧服務、委托服務 |
包括但不限于出入院服務、生活照料服務、膳食服務、清潔衛生服務、洗滌服務、醫療護理服務、文化娛樂服務、心理 /精神支持服務、安寧服務、委托服務 |
包括但不限于出入院服務、生活照料服務、膳食服務、清潔衛生服務、洗滌服務、醫療護理服務、文化娛樂服務、心理 /精神支持服務、安寧服務、委托服務、康復服務 |
包括但不限于出入院服務、生活照料服務、膳食服務、清潔衛生服務、洗滌服務、醫療護理服務、文化娛樂服務、心理 /精神支持服務、安寧服務、委托服務、康復服務、教育服務 |
包括但不限于出入院服務、生活照料服務、膳食服務、清潔衛生服務、洗滌服務、醫療護理服務、文化娛樂服務、心理 /精神支持服務、安寧服務、委托服務、康復服務、教育服務 |
評 分 項
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安全部分)300分
序號 |
標準要求 |
分值 |
評分標準 |
得分 |
1 |
年內無責任事故 |
20 |
有發生責任事故不得分 |
|
2 |
周邊環境遠離噪聲、污染源;救護車、消防車可出入 |
6 |
不符合標準不得分 |
|
3 |
主要步行通道平坦、無高差;有無障礙設施,方便輪椅通行,配有夜間照明和標識 |
6 |
不符合標準不得分 |
|
4 |
(1)室外地面平整;(2)室內地面選用平整、防滑、耐磨材料,廚房、衛生間、浴室地面選防滑材料 |
10 |
(1)項不符合標準扣4分;(2)項不符合標準扣6分 |
|
5 |
(1)出入口不少于2處,有效寬度不小于1.20m;(2)出入口處內、外應有不小于1.50m×1.50m輪椅回轉面積;(3)出入口處的平臺與建筑室外采用緩步臺階和輪椅坡道過渡,起止處有異色警示條 |
12 |
(1)出入口少于2處不得分,出入口有效寬度小于1.20m扣2分;(2)項不符合標準扣4分;(3)出入口處平臺與建筑室外無緩步臺階和輪椅坡道過渡扣4 分,起止處無異色警示條扣2分 |
|
6 |
(1)主要出入口的門不選用旋轉門、推拉門;公共外門、重度照護室門凈寬不小于1.10m;臥室、走道、衛生間、浴室、防火等門凈寬不小于0.80m;開向公共走道門不影響安全疏散;室內面積大于60m2時,門向疏散方向開啟; (2)公共區域的門配有方便觀察的玻璃 |
15 |
(1)項不符合任意一項要求扣10分;(2)項不符合標準扣5分 |
|
7 |
(1)室內裝飾材料符合消防環保要求;大面積使用玻璃材質時應有異色警示標識;(2)有漏電保護裝置;(3)走廊墻面無突出物,滅火器和標識板等設置應不妨礙老年人正常通行 |
12 |
每一項不符合標準扣4分 |
|
8 |
(1)入口、大廳、樓層、電梯間、各類用房應設置標識;(2)安全出入口 、緊急出口、上下樓梯、滅火器等應設置標識;(3)標識設置應醒目且有一定導向作用 |
14 |
(1)項不符合標準扣4分;(2)項不符合標準扣6分;(3)項不符合標準扣4分 |
|
9 |
消防設施做好維護保養,并有完整記錄 |
20 |
無維護保養記錄不得分;記錄不規范不完整按照現場查勘情況扣1-10分 |
|
10 |
有明顯標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應急照明設備 |
15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11 |
老年人居住用房內及公共部位等區域的明顯位置設置該區域的安全疏散指示圖,指示圖上應標明老年人容易識別的疏散路線、安全出口、人員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說明 |
10 |
無安全疏散指示圖不得分,設置不規范按照現場查勘情況扣2-5分 |
|
12 |
防火門開啟方向有明顯標注(推、拉),如有常閉式防火門應處于關閉狀態 |
5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13 |
無裸露、老化的電線;禁止隨意拉接和安裝用電線路和設備;定期組織對電器產品及其線路、管路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老年人居室未使用電熱毯、熱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氣設備;未違規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 |
20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14 |
設備放置安全,如:開水爐、氧氣瓶、熱水瓶、飲水機、微波爐等設備放置在安全位置,并處于受控狀態 |
10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15 |
劃定吸煙區域,老人居室內嚴禁吸煙 |
15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16 |
廚房管道燃氣、液化氣鋼瓶等設施、設備的安裝存放(液化氣鋼瓶)與使用應符合消防及燃氣專業機構的要求,并出具檢查驗收合格證明 |
10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17 |
(1)廚房做到明廚亮灶;(2)食堂生熟分開,成品與半成品分開制作、存儲;(3)食品留樣至少48小時且有留樣記錄 |
35 |
(1)項不符合要求扣7分;(2)生熟未分開扣7分;成品半成品未分開制作 、存儲扣7分;(3)項食品留樣時間不足48小時,扣7分;食品留樣不全,扣3分;食品留樣記錄不規范不完整,扣4分 |
|
18 |
建立特種設施、設備臺帳(電梯、空調、鍋爐等);特種設備定期接受專業單位檢驗 |
10 |
無臺賬資料不得分,資料不全或欠規范以現場查勘情況扣4-10分 |
|
19 |
制定消防安全、特種設備設施安全、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等相關管理制度、預警機制及應急預案 |
10 |
缺少任意一項制度不得分(如無特種設施設備可不檢查相關制度預案) |
|
20 |
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安全培訓,針對本院所制定的各項“突發事件預案”開展定期演練,并有完整記錄和照片 |
15 |
未組織員工安全培訓及未進行“突發事件預案”演練不得分,圖片及文字記錄不規范不完整,按照現場查勘情況扣分 |
|
21 |
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工作自查,自查項目覆蓋全院各項工作(如:消防安全、食品采購及安全設施等),安全工作自查記錄完整 |
10 |
無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工作自查不得分;安全工作自查記錄不規范不完整按照現場查勘情況扣1-5分;自查項目未全覆蓋每少一項應自查項目扣1分,最多扣5分 |
|
22 |
配備有資質的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建立微型消防站、并達到“三知四會一聯通,處置要在三分鐘”要求 |
20 |
有一項不符合扣10分 |
|
養老機構等級評定標準(服務部分)350分
序號 |
標準要求 |
分值 |
評分標準 |
得分 |
1 |
開展居家養老服務,主要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短期托養、助醫、助餐、助浴、助潔、助行、關懷訪視、心理咨詢和應急救援等服務 |
60 |
每開展一項服務得6分 |
|
2 |
對每一位入住的服務對象進行入院評估,評估等級與實際狀況相符 |
10 |
未建立評估制度扣5分;未對入住服務對象進行評估或評估等級與實際狀況不相符扣5分 |
|
3 |
根據服務對象的評估等級與實際狀況選擇照護服務項目,并設置老年人照護項目服務卡,注明該老年人所需服務項目、膳食要求、特殊體質等(如:糖尿病、嚴重骨質疏松等) |
15 |
照護內容的選擇與評估等級不相符扣10分,未設置老年人照護服務項目卡扣5 分 |
|
4 |
有24小時當班、值班服務,護理交接班記錄規范 |
10 |
無24小時當班值班服務記錄、護理交接班記錄不得分;記錄格式不規范,記錄內容不完整不規范,以現場查勘情況扣分1-5分 |
|
5 |
開展護理員培訓,提高護理員服務水平 |
30 |
護理員培訓率90%以上,得30分;培訓率80%-89%,得25分;培訓率70%-79%, 得20分;培訓率60%-69%,得15分;培訓率50%-59%,得10分,培訓率50%以下不得分 |
|
6 |
護理員熟悉服務對象的照護等級,服務內容及各服務項目的流程 |
10 |
以現場詢問、查勘為準 |
|
7 |
提升護理型床位占比,重點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養老護理服務 |
60 |
收住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占比50%以上,得60分;占比40%-49%,得40分;占比30%-39%,得20分;占比30%以下不得分 |
|
8 |
(1)老人2期及以上壓瘡在院新發生率應低于5%;(2)制定壓瘡預防制度、壓瘡護理流程 |
15 |
(1)項不符合要求不得分,如有帶入壓瘡及特殊體質(低蛋白癥等)老人發生壓瘡有明確記載的可不作為新發生壓瘡計算;(2)未制定壓瘡預防制度、壓瘡護理流程扣5分 |
|
9 |
老人居室內物品分類放置整齊有序,及時清理保持櫥柜整潔;對有認知缺失 、情緒行為異常的被照護者,易造成傷害的利器等應集中管理且有記錄 |
10 |
居室內物品分類放置整齊有序,櫥柜整潔欠規范按現場查勘情況扣1-5分;易造成傷害的利器等未集中管理扣3分,無集中管理記錄的扣2分 |
|
10 |
各場所衛生狀況良好;老人個人衛生狀況良好 |
10 |
以現場查勘情況為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11 |
制定日常用品分類消毒制度,對老年人的日常用品(口杯、毛巾、衣、被等物)分類清洗消毒,不少于1次/周,且有記錄 |
15 |
未制定消毒制度或未實施消毒不得分;實施分類消毒不規范或消毒記錄與實際消毒狀況不符扣5-10分 |
|
12 |
制定出院、死亡后及疑似傳染性疾病使用過的各類物品消毒制度,并按終、末消毒程序處置;按消毒隔離原則規范處置且有記錄 |
15 |
未制定消毒制度或未實施消毒不得分;消毒處置程序不規范或消毒記錄與實際消毒狀況不符扣5-10分 |
|
13 |
(1)每年至少為老年人體檢1次;(2)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老年人在院期間健康狀況動態變化記入健康檔案,如無特殊情況每月記錄一次,特殊情況隨時記錄 |
20 |
(1)項不符合扣10分;(2)項未建立老年人健康檔案扣10分;檔案記錄不規范或不符合要求以現場查勘為準,視情況扣5-10分 |
|
14 |
“非內設醫療機構”外配藥物發放須按約定進行,按醫囑接受收物且有規范登記;設置專用藥柜,藥品按規定儲存、區分,且均在有效期內;藥品有外包裝,包裝上標注用藥老人姓名、床號;特殊藥品(鎮靜類、抗精神病藥品)專柜上鎖保管;遵醫囑發放藥品,設置服藥單;特殊藥物發放時送藥到口或看服 |
20 |
“非內設醫療機構”藥物的收、管、發及“特殊藥物”管理、發放不符合要求任意一項不得分;以現場查勘為準 |
|
15 |
開展適合老年人身心特點的歌舞、書畫、手工、棋牌等文化娛樂活動和康樂活動;活動有計劃,組織實施有記錄,活動中有防范措施 |
10 |
活動計劃、實施記錄、防范措施以現場查勘為準,每缺少一項扣2分 |
|
16 |
每年組織兩次以上大型活動,活動有記錄,制定大型活動突發事件預案 |
10 |
每年未組織兩次以上的大型活動或未制定“大型活動突發事件預案”不得分;活動記錄及制定“突發事件預案”不規范以現場查勘為準,視情況扣1-5 分 |
|
17 |
建立餐具及配、送餐用具(如:送餐車、送餐專用電梯等)消毒制度;實施消毒規范并記錄完整 |
10 |
未制定消毒制度、未實施消毒不得分;消毒記錄不規范、不完整以現場查勘情況扣1-5分 |
|
18 |
膳食葷素搭配合理,每周公布食譜,膳食符合地域、民族、宗教習慣 |
10 |
未公布食譜扣5分;膳食葷素搭配、符合地域、民族、宗教習慣以現場勘查情況扣1-5分 |
|
19 |
遵醫囑為需特殊膳食的老年人提供“特殊膳食”(如:低糖、低脂及酥、爛或流質膳食等),其膳食要求應有記錄 |
10 |
無特殊膳食記錄不得分 |
|
養老機構等級評定標準(管理部分)200分
序號 |
標準要求 |
分值 |
評分標準 |
得分 |
1 |
醫護人員 |
12 |
配備一名醫護人員得6分;配備兩名醫護人員得12分 |
|
2 |
社工、心理咨詢師 |
10 |
配備一名專(兼)職社工或心理咨詢師得6分,兩名及以上專(兼)職社工或心理咨詢師得10分 |
|
3 |
營養師 |
4 |
配備一名及以上兼職營養師得2分,配備一名及以上專職營養師得4分 |
|
4 |
康復師 |
4 |
配備一名及以上兼職康復師得2分,配備一名及以上專職康復師得4分 |
|
5 |
開展人員培訓,培訓內容包括以人為本、愛老尊老孝老服務理念、相關政策法規及管理服務技能 |
10 |
6個月以上開展一次培訓,扣5分;未開展培訓不得分 |
|
6 |
每日開展房間及防火巡查,觀察老年人的身心狀況,特殊情況及時報告并協助處理,必要時通知監護人;夜間防火巡查不少于兩次,并做好記錄 |
10 |
無房間或防火巡查制度不得分;有房間或防火巡查制度,但無巡查記錄,扣5 分;夜間防火巡查少于2次扣5分 |
|
7 |
建立老人出入請銷假、家屬探視等制度 |
5 |
未建立任意一項制度不得分 |
|
8 |
建有入出院流程,有專人負責并按規定執行 |
5 |
未建立出入院流程或無專人負責不得分 |
|
9 |
當老年人的狀況和需求發生變化或機構提供的服務有更改時,應及時與監護人溝通,并再次確認和修訂相關服務內容 |
5 |
未及時與監護人溝通或未修改相關服務內容不得分,與監護人溝通情況以現場詢問為準 |
|
10 |
有介紹機構的宣傳欄或手冊,公開與機構服務相關的信息,包括:執業證照 、人員資質、相關證照、地理位置、收費標準、照護服務項目 |
12 |
無宣傳欄和手冊,不得分,公開內容不全,每缺少一項扣2分 |
|
11 |
建立入住老年人檔案,檔案資料應包括:入住(離院)登記、評估等級告知單、養老服務合同、體檢報告、老年人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擔保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方式 |
20 |
未建立老年人入住檔案,不得分,檔案不完整(缺少任意一項),扣5分 |
|
12 |
制訂各部門崗位職責,有完整的各項規章制度且有資料可查 |
10 |
未制定部門崗位職責或未建立完整的規章制度不得分 |
|
13 |
建立員工考核制度,制訂各部門、各崗位考核細則,確保各職能部門每月考核且有記錄可查 |
10 |
無考核制度、未實施考核工作不得分;考核制度及實施考核不規范視情況扣分 |
|
14 |
建立入住老人代表會議制度,每年活動不少于4次,且有記錄可查 |
5 |
無老人代表制度或活動記錄不得分,每少一次記錄扣2分 |
|
15 |
設有多渠道的投訴途徑,投訴渠道通暢并張貼于機構醒目處。對投訴處理有專人負責,信息的核實、處理、整改、反饋及時并有記錄 |
10 |
未設多渠道的投訴途徑不得分,對投訴未處理、記錄、整改、反饋,扣6分; 未指定專人負責扣2分;無相關記錄扣2分 |
|
16 |
建立服務績效的自評分析機制。必要時采取預防和糾正措施,自評分析(服務差錯、意外事件、對象投訴、壓瘡發生率、服務滿意度測評等)有記錄 |
10 |
未建立自評分析制度、未自評分析,不得分,記錄不規視情況扣2-5分 |
|
17 |
多渠道(家屬代表座談會或個別訪談等)聽取服務對象及家屬對服務質量的評價與改進,確保每年參與者為服務對象的10%,且有記錄可查 |
5 |
未聽取服務對象及家屬對服務質量的評價不得分;參與者人數不足10%扣2分 |
|
18 |
院部對全年服務質量評價和改進情況有總結并向全院通報 |
5 |
未開展不得分 |
|
19 |
建立捐贈物品登記明細表、分配登記表,且有記錄可查 |
8 |
未建立捐贈物品登記明細表、分配登記表,不得分。記錄不規范,扣4分 |
|
20 |
提供財務年度審計報告;財務人員須持證上崗;出納、會計不能一人兼任; 制定財務管理制度,財務賬目規范,財務收入做到單人核算 |
20 |
不符合任意一項標準不得分 |
|
21 |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保護員工合法權益,建立員工激勵機制 |
20 |
不符合標準不得分 |
|
養老機構等級評定標準(設施部分)150分
序號 |
標準要求 |
分值 |
評分標準 |
得分 |
1 |
人員住宿和主要活動場所不使用易燃可燃裝飾裝修材料,有人居住或者活動的建筑不采用夾芯材料燃燒性能低于A級的彩鋼板搭建 |
15 |
不符合任意一項不得分 |
|
2 |
(1)獨立設置室外坡道且有效寬度不小于1.50m;(2)坡道的起止點有≥ 1.50m×1.50m回轉面積(3)坡道、過廳、走廊設置雙側扶手 |
5 |
無坡道不得分;(1)項不符合標準扣2分;(2)項不符合標準扣1分;(3) 項不符合標準扣2分 |
|
3 |
樓梯設置雙側扶手,不采用弧形樓梯和螺旋樓梯,樓段通行凈寬不小于1.2m,各級踏步均勻一致 |
6 |
每有一項不符合扣2分 |
|
4 |
三層及以上建筑物至少應設置一部電梯,并應符合有關規定。電梯井不應與臥室、起居室貼鄰設置 |
5 |
未設置電梯或電梯設置不符合相關規定不得分 |
|
5 |
老年人居室不設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有自然通風和采光條件,室內凈高不低于2.6m |
5 |
不符合標準不得分 |
|
6 |
每間老年人居室床位數不大于4張,重度照護居室床位數不多于6張 |
15 |
不符合標準不得分 |
|
7 |
老年人居室內留有輪椅回轉空間,不設門檻,主要通道的凈寬不小于1m,床邊留有護理、急救操作空間,相鄰床位的長邊間距不小于0.8m |
10 |
不符合標準不得分 |
|
8 |
餐飲區域空間布置滿足餐車進出、送餐到位服務的需求 |
10 |
不符合標準不得分 |
|
9 |
每個樓層設置公用衛生間;坐便器旁設安全扶手 |
8 |
不符合標準不得分 |
|
10 |
(1)配有洗衣機等設施,操作場所布局合理,潔污分開、通風良好;(2) 設置污染衣物預洗和消毒水池 |
8 |
(1)項不符合標準扣5分;(2)項不符合標準扣3分 |
|
11 |
(1)文娛與健身區域總面積不小于2m2/床;(2)文娛與健身區域不對老年人居室產生干擾 |
4 |
每項不符合標準扣2分 |
|
12 |
配備醫務室且使用面積不小于10m2,空間滿足開展基本醫療服務的需求 |
10 |
不符合標準不得分 |
|
13 |
配置老年人交流、活動用房,康復用房;配置有空調、彩電、櫥柜等相應設備及康復器材 |
10 |
無交流活動、康復用房,扣5分,設備配置不全,扣5分 |
|
14 |
公用浴室空間便于輪椅進出,留有助浴空間,地面無高差 |
8 |
不符合標準不得分,如:公用浴室設置不規范無助浴空間、地面有高差等; |
|
15 |
廚房無蟲害跡象,如蟑螂、老鼠或老鼠排泄物;廚房操作區域地面無大量積水,設備設施的清潔狀況滿足食品加工的基本要求 |
10 |
廚房有蟲害跡象或操作區域存在大量積水或設施設備清潔狀況不符合食品加工基本要求不得分 |
|
16 |
(1)臥室、衛生間、浴室、公用浴室、公用衛生間、公共活動區域需安裝呼叫裝置且觸摸方便;(2)呼叫裝置終端與每個樓層照護站相連;(3)每個樓層有視線可及的顯示屏 |
16 |
(1)未設置呼叫裝置不得分;呼叫裝置設置不規范或不到位扣8分;(2)呼叫裝置未與每個樓層招呼站相連扣4分;(3)無顯示屏扣4分,安裝不規范不到位視情況扣1-4分 |
|
17 |
(1)老人居室設置頂燈、床頭燈、腳燈等照明設備;(2)出入口內、外及平臺、陽臺、走道、樓梯等公共部位設有照明設備 |
5 |
(1)項未設置照明設備或照明設備配備不到位扣3分;(2)項出入口內、外平臺或陽臺、走道、樓梯等公共部位未設置照明設備或照明設備配備不到位扣2分 |
|
附件 2
錦州市養老機構服務質量星級評定申報表
申報星級:□一星級 □二星級 □三星級 □四星級 □五星級
機構名稱 |
|
機構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聯系電話 |
|
登記日期 |
年 月 |
本機構承諾: 1. 自愿申報星級評定,并積極配合市民政局確定的第三方機構開展星級評定工作。 2. 如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法定代表人簽字: (養老機構蓋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