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杰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在果樹農場大架山集中打造錦州市公益林的提案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1、大架山管理區二隊,果樹地40余公頃,情況基本屬實,于93年至95年陸續出讓給該隊職工,均與錦州市果樹農場簽訂了《出讓果樹合同》,土地使用權歸購買人所有。由于品種老化、多年干旱等原因,老果樹于2000年左右陸續滅失,雖多次補植但因近年來干旱無雨,導致造林失敗,確非人為損毀。下一步,我區將責令果樹農場及其分場做好政策宣傳發動,能夠退耕還林、退耕還果的地塊盡快落實,區農發局做好技術支持工作。
2、市果樹農場薛西分場大架山管理區北側及西側林地屬于公益林(公益林可分為有林地和宜林地)。對于提案中指出的部分林地被毀,有些林地無林木問題,部分地塊確實存在。雖然近幾年我區對該地區多次進行補植補栽,情況有所改善,但由于干旱等原因,成活率依然偏低。下一步重點是向省、市林業主管部門報送植樹計劃,爭取今秋或明年對被毀林地和成活率低的地塊進行補植、補栽,以栽植抗旱能力強的油松、側柏苗木為主,并加強栽后管護,確保成活率在80%以上,達到綠化目的。
3、錦州市果樹農場老果樹地的圈院建房屬個別行為,我區將會同農場及國土、林業等業務主管部門對此行為嚴加控制,發現一處,即責令整改一處,堅決打擊私自亂搭、亂建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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