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由錦州松山新區工管委辦公室編制完成本報告,現予以公布。本報告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松山新區按照2020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的工作要求,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效、促進工作的原則,通過區管委會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036條。依申請公開2件,均在承諾時限內辦結,申請公開的內容主要涉及征地補償以及小區建設規劃等方面,未出現行政復議和訴訟案件。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和人員隊伍建設。為切實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領導,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完成,新區成立了由管委會分管副主任任組長、工管委辦公室主任任副組長,各街道、各駐區單位、區直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日常工作由工管委辦公室主要負責。在全區人員編制極其緊張的情況下,克服困難明確辦公室兩名工作人員專門負責日常公開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在《錦州市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下發后,緊扣文件要求,及時制定了《松山新區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將政策解讀、輿情回應等納入其中,按時公開政策性文件的廢止、失效等情況。制定了《松山新區政務公開工作制度》,包括依申請公開制度、政務輿情回應工作制度(試行)、政務公開工作考核制度、政務公開重大決策預公開制度等6項制度,確保公開工作做到規范、高效、便民。高標準貫徹實施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在11月底完成了管委會、街道辦事處兩級政府26個領域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并報市政務公開辦審核。對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范圍、形式等作了嚴格規范,為指導政務公開工作提供了科學依據。繼續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區級層面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指標,嚴格按照評分標準,分條逐項對區直各部門的政務公開落實情況進行督查考核。
三是用好新媒體等政務公開新平臺。積極運用管委會網站、“松山之窗”推送政務公開重點事項。“5.15政務公開日”期間,利用網站、微信公眾號,定期推送疫情防控、六保六穩、便民信息等內容,推動政務公開,促進政民互動。根據市政府要求,積極主動在管委會網站公開政府文件信息。截至目前,共制發文件60件,其中:屬于主動公開52件,不公開2件,依申請公開6件;在管委會網站政務公開重點工作專頁主動公開群眾關心關注的各類文件信息786條,其中管委會會議20條、政府文件50條;在“松山新區”公眾號發布政務公開相關信息42條,瀏覽量累計2420次。
四是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優化依申請公開服務體系,針對疫情期間特殊情況,為申請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請公開服務,免費郵寄答復書。定期開展政務公開培訓,增強責任意識,出具告知書前,充分聽取上級主管部門、公職律師的建議,有效降低法律風險。遇到內容復雜、涉及面廣的申請,工管委辦公室與各業務單位會商,邀請政法委列席,對申請是否有效、信息是否應該公開、公開后可能帶來的影響等進行綜合分析評估,依法依規提出處理意見。截至目前,全年共受理依申請公開事項2件,未發生依申請公開和政府統計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五是加強政策解讀。對印發的政策性文件,嚴格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做到政策性文件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截至目前,管委會網站共上傳文件解讀50條,均為圖解率100%,高標準完成市政府不少于70%標準。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制作數量 |
本年新 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217 |
-24 |
8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4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10 |
4 |
13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90 |
-53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政府集中采購 |
4 |
64.86萬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2 |
0 |
0 |
0 |
0 |
0 |
2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總計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不足及改進情況
2020年,我區政務公開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但與公眾需求還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部分信息公開不夠及時,基層政務公開目錄還需進一步細化和完善,公開形式便民性需要進一步提高。
下一步,工管委辦公室將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工作,重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進一步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各部門對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的認識。二是進一步加強對新區政務公開工作的領導和監督,層層落實責任,定期督查通報網站等重點專欄責任部門更新情況,積極與維森做好對接,高標準做好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確保工作落到實處。三是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開各項制度。規范和完善政務公開的內容、形式,對涉及公眾關心的重大問題、重大決策應該公開盡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