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有關規定,按照《錦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實施意見》要求,現公布2015年松山新區人防辦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總體工作情況
2015年松山新區人防辦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推進職能工作發展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重要手段,不斷擴大公開范圍,細化公開內容。在堅持依法依規開展職能工作的前提下,加大人防工程四項費用收繳,人防政策法規、人防管理制度等信息公開力度,積極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組織機構
松山新區人防辦在松山新區管委會的領導下,在錦州市人防辦的工作指導下,在松山新區各個單位部門的積極配合下,真正將凡屬于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政府信息,依法、全面、準確、及時地公開。
(二)抓制度建設,逐步提高信息公開質量
堅持不斷完善信息公開制度,充實了松山新區《政府信息公開發布制度》、《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考核制度》等制度,松山新區人防辦研究《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內容,通過對照職能工作進展,制定更加合理的公開制度,從而促進松山新區人防信息公開工作規范發展,不斷提高公開質量。
(三)以公開促透明,豐富公開形式
一年來,松山新區人防辦通過網絡、宣傳欄、散發宣傳單等形式,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松山新區人防辦行政職權及行政權力運行管理等信息進行公開、公示,并對松山新區相關的繳費企業及警報器安裝單位發放傳單及宣傳手冊,就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進行解答,充分體現了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確保職能工作公開透明推進。
(四)重視培訓,夯實信息公開工作基礎。
重視信息公開工作具體經辦人員規范性、保密性的培訓工作,強化監督考核,不定期對信息公開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提高大家對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努力做好松山新區信息公開工作。
二、主動公開信息情況
2015年,松山新區人防辦對松山新區的21家企業進行宣傳人防政策,收繳人防工程四項費用53195元,利用9、18警報器鳴放日,到社區和相關單位進行人防法制宣傳。
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情況
松山新區人防辦按照市、區政府關于信息公開工作的相關要求,組織全員開展系統學習工作,主要學習材料:《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實施意見》(遼政辦發〔2015〕39號)、《錦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實施意見》(錦政辦發〔2015〕58號)等文件,充分領會文件精神實質,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松山新區人防辦日常工作,并將任務落實到位。
五、舉報、復議、訴訟情況
未接到公眾對松山新區人防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起的投訴舉報、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
2015年,松山新區人防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隨著工作的逐步深入,就會有新情況、新問題出現,如公開的內容與公眾的需求仍存在一些差距等。2016年,松山新區將繼續按照市、區政府關于信息公開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強對松山新區的人防工程政策和法規等工作的進一步公開,繼續深化松山新區人防信息公開工作。
七、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大信息主動公開力度。結合松山新區人防辦工作實際,細化公開內容,經審核認定可以讓社會廣泛知曉的,通過主動公開渠道予以公開。
二是改進信息公開工作。加大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力度,主動聽取公眾的意見建議,努力提高答復質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