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高衛公罰決字〔2025〕第(1)號
本機關依法查明錦州市松山新區張曉健便民理發店(地址:遼寧省錦州市松山新區商大里51-12號;法定代表人:張健;性別:男;民族:漢;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210700MA117LUE0G)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證明的從業人員孟某某等1名直接為顧客染發服務。該行為違反了《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錦州市衛生健康委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的規定,決定予以警告、罰款人民幣伍佰元整(¥500.00元)行政處罰。
特此公示。
錦州市高新區社會事業發展局(衛生)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