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州高新技術產業創業服務中心
孵化企業工作程序
一、企業向創業中心提交入駐申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企業發展計劃、法人代表簡歷和身份證復印件及企業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新辦企業可補交)。
二、創業中心主管部門對企業情況進行初審。
三、創業中心領導審批。
四、創業中心與企業共同確定孵化場地。
六、創業中心與企業簽訂入駐協議,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五、企業入駐孵化器。
六、對入駐企業進行孵化,使其快速成長。
七、對畢業企業,頒發畢業證書并做好跟蹤。對到孵化期而尚未畢業的企業,幫助其研究下一步發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