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對錦州市松山新區南站污水處理廠1.8萬噸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自公示公開之日算起。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通訊地址:錦州市松山新區管委會三樓 郵 編:121000聯系電話:3882181
擬批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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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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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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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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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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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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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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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市松山新區南站污水處理廠1.8萬噸改擴建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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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市松山新區松山辦事處水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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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市松山新區南站水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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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思熠生態環境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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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適應南站新區建設和經濟發展的需要,改善水環境,錦州市松山新區南站水務有限公司決定投資5270.78萬元建設錦州市松山新區南站污水處理廠1.8萬噸改擴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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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期防治措施
1、廢氣
綜合考慮經濟、技術及管理運行等各方面,本項目選用離子除臭法作為臭氣治理工藝。對于格柵間及污泥濃縮池和污泥調理池均采用密閉加蓋等措施,同時污泥脫水車間密閉,以求在最大限度減少對已建構筑物結構影響的前提下,達到最優的密閉效果,嚴格控制廠內無組織排放源。臭氣負壓收集后,經過離子除臭裝置處理后,尾氣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表4廠界廢氣排放最高允許濃度要求后,通過一根15m高排氣筒排放。
2、廢水
本項目建設完成后,污水處理最大設計規模為1.8萬m3/d(657萬m3/a),收納污水經處理后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通過排水管網排入小凌河。
3、噪聲
本項目的主要噪聲源來自于污水廠的污泥泵、鼓風機、污泥濃縮脫水機等設備,以及污水管網處的提升泵站內的潛污泵,其噪聲級在75~95dB(A)。項目優先選取低噪聲設備,采取基礎減振、引風機和鼓風機安裝消聲器,經過廠房隔聲后,項目廠界四周噪聲排放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4、固廢
本項目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有柵渣、沉砂和脫水污泥,以及廢包材料,拉運至垃圾填埋場處置。項目運營過程中,每日取進水水樣和出水水樣進行化驗,化驗廢液收集后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經廠區內設置的垃圾箱統一收集,委托當地環衛部門清運。運營期固廢均得到合理處置。
5、地下水
根據地下水環境污染預測結果,在項目采取防滲措施后,其各種工況下的污染物對地下水的影響能達到地下水環境的要求。廠址區重點防滲區域防滲要求執行《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8-2001)的防滲標準,對一般污染防治分區的防滲要求達到《一般工業固體廢棄物貯存、處置場地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的防滲標準,在充分落實以上地下水防滲措施的前提下,項目建設能夠達到保護地下水環境的目的。
6、環境風險
項目制訂了詳細的事故預防及緊急事故處置方案,在建設單位制定嚴格的生產運行管理、加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提高風險意識,嚴格落實相關風險防范措施和安全應急措施的前提下,項目環境風險影響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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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新區環保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