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遼寧省環保廳印發的《遼寧省清理整頓環保違規建設項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遼政辦發﹝2015﹞108號、《關于做好環保違規建設項目現狀評估及備案審查工作的通知》遼環函﹝2016﹞13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責任追究的通知》﹝2016﹞17號的文件精神。對2014年以前建設的老企業進行現狀評估。由于2017年松山新區機構改革等問題,此項工作尚未整治完畢。
根據2017年8月1日公布的《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中第二十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設計、施工、驗收、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情況,以及有關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確定的其他環境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經研究松山新區環保局將對各采石場進行一次清查,并對采石場進行現狀評估,現狀評估結果報送松山新區管委會備案,并在區管委會網站進行公示。清查工作截止于2018年7月31日。
松山新區環保局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