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新區管委會關于做好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的解讀
近日,我區出臺了《松山新區管委會關于做好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現解讀如下:
一、出臺的背景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國發〔2016〕59號)及《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遼政明電〔2016〕7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確保我區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順利完成,制定本通知。
二、文件的主要特點和主要措施
一、深刻認識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重大意義
全國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國情調查,是環境保護的基礎性工作。做好我區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掌握各類污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地區分布情況,了解主要污染物產生、排放和處理情況,建立健全重點污染源檔案、污染源信息數據庫和環境統計平臺,科學制定并實施有針對性的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政策、規劃,不斷改善環境質量,有利于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促進經濟結構、產業結構調整,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補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生態環境短板。
二、明確污染源普查的任務和時間安排
按照國務院要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17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7年度資料。普查對象范圍包括工業污染源,農業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移動源及其他產生、排放污染物的設施;普查內容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種類和來源、污染物產生和排放情況、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等。普查的具體范圍和內容,由國務院批準的普查方案確定。
普查時間安排:2016年第四季度至2017年底為普查前期準備階段,重點做好普查方案編制、普查工作試點以及宣傳培訓等工作。2018年為全面普查階段,各相關部門組織開展普查,通過逐級審核匯總形成普查數據庫,年底前完成普查工作。2019年為總結發布階段,重點做好普查工作驗收、數據匯總和結果發布等工作。
三、2017年的重點工作
按照《通知》的總體安排,結合我區實際,2017年要突出抓好3項工作。(一)編制普查方案。按照國家及遼寧省的統一進度安排和普查方案要求,要按時完成普查方案編制工作。(二)開展宣傳動員。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刊等多種媒體廣泛深入宣傳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義和有關要求,為普查工作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三)做好培訓工作。污染源普查量大面寬,專業性強,必須建立一支強有力的調查隊伍。各相關部門一定要早計劃、早安排、早著手,務必于2017年11月底前完成調查員培訓工作。
四、落實經費保障
落實普查工作經費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經費,按照分級保障原則,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各相關部門要抓緊落實經費,保證污染源普查工作需要。
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開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涉及面廣、參與部門多、普查任務重、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全區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認真做好相關宣傳動員和組織實施工作。區管委會成立由邸高頂副主任任組長的松山新區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協調全區污染源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負責普查的日常工作、業務指導、督促檢查、數據統計和分析等方面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協調落實相關工作,把污染源普查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做出部署,狠抓落實,要按照信息共享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充分利用有關部門現有統計、各專項調查等相關資料,借鑒和采納國家有關經濟普查、農業普查等成果,確保普查質量。
三、保障落實
一、出臺的背景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國發〔2016〕59號)及《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遼政明電〔2016〕7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確保我區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順利完成,制定本通知。
二、文件的主要特點和主要措施
一、深刻認識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重大意義
全國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國情調查,是環境保護的基礎性工作。做好我區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掌握各類污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地區分布情況,了解主要污染物產生、排放和處理情況,建立健全重點污染源檔案、污染源信息數據庫和環境統計平臺,科學制定并實施有針對性的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政策、規劃,不斷改善環境質量,有利于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促進經濟結構、產業結構調整,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補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生態環境短板。
二、明確污染源普查的任務和時間安排
按照國務院要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17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7年度資料。普查對象范圍包括工業污染源,農業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移動源及其他產生、排放污染物的設施;普查內容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種類和來源、污染物產生和排放情況、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等。普查的具體范圍和內容,由國務院批準的普查方案確定。
普查時間安排:2016年第四季度至2017年底為普查前期準備階段,重點做好普查方案編制、普查工作試點以及宣傳培訓等工作。2018年為全面普查階段,各相關部門組織開展普查,通過逐級審核匯總形成普查數據庫,年底前完成普查工作。2019年為總結發布階段,重點做好普查工作驗收、數據匯總和結果發布等工作。
三、2017年的重點工作
按照《通知》的總體安排,結合我區實際,2017年要突出抓好3項工作。(一)編制普查方案。按照國家及遼寧省的統一進度安排和普查方案要求,要按時完成普查方案編制工作。(二)開展宣傳動員。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刊等多種媒體廣泛深入宣傳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義和有關要求,為普查工作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三)做好培訓工作。污染源普查量大面寬,專業性強,必須建立一支強有力的調查隊伍。各相關部門一定要早計劃、早安排、早著手,務必于2017年11月底前完成調查員培訓工作。
四、落實經費保障
落實普查工作經費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經費,按照分級保障原則,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各相關部門要抓緊落實經費,保證污染源普查工作需要。
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開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涉及面廣、參與部門多、普查任務重、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全區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認真做好相關宣傳動員和組織實施工作。區管委會成立由邸高頂副主任任組長的松山新區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協調全區污染源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負責普查的日常工作、業務指導、督促檢查、數據統計和分析等方面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協調落實相關工作,把污染源普查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做出部署,狠抓落實,要按照信息共享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充分利用有關部門現有統計、各專項調查等相關資料,借鑒和采納國家有關經濟普查、農業普查等成果,確保普查質量。
三、保障落實
下一步,要求各部門做好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落實工作。進一步優化辦事流程,提高辦事效率。確保承接落實到位。
附件:/松山管發66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