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負責農業科技創新工作;負責指導發展設施農業、現代農業、景觀農業工作;負責加強農業科技園建設工作;統籌推進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負責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工作;負責組織開展農業領域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擬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及產業政策、中長期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區農牧業生產、農業科技教育工作,負責水利、農機、林業、漁業及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河長制、宜居鄉村建設工作;負責組織、監督動物防疫檢疫工作;負責疫情調查、發布、指導、組織動植物疫病撲滅工作;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職責;承擔農田整治項目管理職責;負責全區鄉村振興工作;承擔對口事業單位業務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職責;承辦區工管委交辦的臨時性工作。加掛鄉村振興局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