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果樹農場、區直各部門:
根據省市應急辦要求,為加強新區的應急值班值守工作,提高處置應急突發事件的能力,經管委會研究決定,現將2016年應急值班的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1、值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應急值班制度,無故不得脫崗,有事自行換崗,確保應急值班室24小時有人值班。市、區應急辦將不定時查崗。
2、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日志,準確記錄上級電話內容及通知,遇有火情、汛情和公共安全事件,應及時與相關領導溝通并在半個小時之內上報市政府應急辦,及時準確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維護松山新區安全穩定局勢。
3、各街道、辦事處的應急值班機構,要做到有人值班,確保24小時通信暢通,確保信息準確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