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辦工作職責:
1、深入開展準軍事化文明機關建設,嚴格落實規章制度。
2、平時主要任務:人民防空建設,在職責范圍內防范和減輕災害事故危害。
3、戰時主要任務:主要是通過疏散、隱蔽、偽裝、消除空襲后果和群眾自防自救等方式,達到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減少國民經濟損失和保存戰爭潛力的防護目的。
4、人防法規政策和人防知識培訓、宣傳,對各類人員的人防知識與防護技能教育,使居民學會保護自己和家庭成員生命及財產安全的知識技能,了解救助友鄰和參加社區應急行動的方法,并能在突發事件、災害應急中得到應用和提高。
5、組織和訓練各種人防專業隊伍,以及時消除空襲后果。
6、建立人防警報、通信系統,及時指導居民防護。
7、本區人防工程的維護和管理。
8、人防機構平時協助居委會、村鎮、企業、社區、制定防空襲、防災害預案,以保證一旦遭受空襲或災害,能立即組織居民進入防護狀態。
9、本區人防費用的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