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
按照《遼寧省農委 遼寧省財政廳關于印發遼寧省2017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遼農機〔2017〕193號),松山新區農業經濟發展局研究制定了《松山新區2017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實施方案》?,F予印發,請認真執行。
附件:《松山新區2017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實施方案》
松山新區農業經濟發展局
2017年11月8日
附件:
松山新區2017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
試點實施方案
根據遼寧省農委、遼寧省財政廳《遼寧省2017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實施方案》(遼農機〔2017〕193號)要求,為發揮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引導作用,加速農機新產品新裝備推廣應用,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在全市開展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特制定本方案。
一、試點產品
按照先進適用、風險可控、公平公開的原則,開展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試點產品包括秸稈綜合利用(指秸稈熟化機和秸稈膨化機)、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設備(與省財政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項目補助政策不兼得)和水稻側深施肥裝置。上述試點產品,按照《遼寧省2017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實施方案》相關規定執行。
二、補貼標準
試點產品實行定額補貼,具體補貼種類范圍和補貼額按照省統一規定執行。
三、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為全市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
四、補貼規模
各縣(市)區在省財政下達的中央財政購置補貼專項資金額度內統籌安排,省根據各地區申購情況統一確定試點補貼資金規模,全省試點補貼資金規模每年不超過2000萬元,超支不補。
五、試點期限
試點實施期限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試點結束后本方案隨即廢止。
六、補貼操作
(一)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實行“先申后購、定額補貼、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的補貼操作方式。按照購機者通過申購審核的先后順序審批,經過一個作業期后再行兌付補貼資金。
?。ǘ﹤€人申請同一類型產品限購2臺,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申請同一類型產品限購5臺。
(三)申請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設備補貼的,應提供當地農業(畜牧)部門提供的規模養殖場備案證明材料。
(四)其它程序按照現行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有關規定程序執行。
七、工作要求
?。ㄒ唬┙⒃圏c評估機制。試點結束后,將對試點產品開展評估,視評估情況決定是否繼續開展試點和對試點機具、補貼額一覽表進行調整。
?。ǘ┟鞔_相關主體責任。試點產品產銷企業要嚴格規范生產和經營行為,對產品質量和服務承擔主體責任,應保證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強制安全標準,且其性能達到企業承諾的指定標準,售后服務等符合相關規定。試點地區農機主管部門,要依法依規查處有關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試點產品補貼資格或經銷資格被暫停、取消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農機產銷企業自行承擔。
?。ㄈ┘訌娫圏c信息公開。加強試點全過程管理,開展績效考核。加強信息公開,在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專欄全面公開試點產品、補貼標準、操作方式、實施區域和受益信息等情況,公告農機新產品的技術優勢、使用潛在風險。
?。ㄋ模┳⒅乜偨Y試點經驗。每年新產品補貼試點工作結束后,試點地區農機、財政部門要將本年度新產品補貼試點實施情況總結于12月15日前分別報送市農機局、市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