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園的建設與管理,是一項優化生態環境、美化市容市貌、完善城市功能、造福子孫后代的民生工程。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我市各公園、廣場、綠地有序恢復開放。公園、廣場作為錦州市民日常休閑交流的公共空間,不僅改善了人居生活環境,還起著展示城市形象的作用,全力維護城市形象,為文明城市創建增光添彩,是我們每一個市民義不容辭的責任,提高文明程度、共建美好錦州是廣大市民的共同心愿。在此,我們向全體市民發出如下倡議:
二、管理好自家犬只。依據《錦州市養犬管理辦法》第二章第七條第四款之規定,風景區、公園、城市公共綠地、城市廣場禁止攜帶犬只及遛犬。望廣大市民遵照執行,并服從管理部門管理。對拒不整改的,由公安機關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錦州市公安局錦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錦州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錦州市園林集團(錦州市城市園林綠化服務中心) 2020年4月17日